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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不得“飞单”理财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私自向消费者推销第三方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飞单”现象将得到严格规范。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通知》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在销售时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此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就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建立专门的业务台账,实行单独核算。同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对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明确授权,并对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在授权范围内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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