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些旅游网站在提供房间预订服务时,往往以“任意时段均可使用”为幌子招徕顾客,而不明确标注“节假日不可用”。这经常导致消费者在节假日入住时被宾馆方面要求额外加价、甚至不能入住的情况。消费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今年国庆节期间,新疆哈巴河县工商局接到一个消费者的电话投诉,称其在一家知名网站预定了哈巴河县一宾馆的两间客房,每间230元。该网站称本年度任意时间均可使用,但需提前与宾馆联系。10月1日,消费者与该宾馆电话联系订房,宾馆告知此网购预订节假日不可用,需每间加价200元。消费者对此非常不满,遂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赶到该宾馆调查核实,该宾馆称与订购网站签订协议时,已要求网站标注“节假日不可用”的字样,但该网站并未按其要求标注。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了网站客服部门,指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做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该网站承诺多出的价款由网站负责,直接汇入消费者银行卡。至此,该起纠纷在消费者到达哈巴河县之前得到圆满解决。 (徐卫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