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三招防范理财“飞单”
作者:赵冰涛


    ■赵冰涛
  近日,某银行爆发一起理财产品“飞单”事件。投资公司逾期既不支付利息又不返还本金,银行还称与自己无关。类似理财陷阱已出现多起,投资者在银行购买产品时,该如何防范风险?银率网分析师提醒,银行理财产品与“飞单”产品在产品管理人、投资收益、产品投向均有明显区别,投资者应注意区分。
  两者的产品管理人不同。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管理人就是银行,而“飞单”产品的管理人一定不是银行。所以,投资者在遇到理财经理介绍某款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先问清楚,产品的管理人是谁。
  投资收益不同。“飞单”产品主要以“超高”的投资收益吸引投资者,加上理财经理的各种口头保证,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很容易被骗。据银率网数据库统计,10月份非结构性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5.11%,一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5.45%;其中会有个别超高收益产品出现,但收益率都在6%左右。与之对比,“飞单”产品的投资收益要远远高于这组数据。“在当前降息的环境下,当银行理财经理推销高于9%收益率的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就需要特别谨慎了。”银率网分析师提醒说,在购买这类高收益产品的时候,最好尽可能多地阅读产品信息,不要仅仅听取理财经理的一面之词。
  产品投向不同。银行理财产品多投资于以下领域: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证券基金、央行票据等非标资产。极个别的银行理财产品会投资于实体项目,或者借道信托产品投资于实体项目。但“飞单”产品则主要投资于实体项目,通常是以股权、债券等形式投资于某某企业或某某项目,还有部分“飞单”产品的投资方向为股市或海外市场。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2 版:服务·理财】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三招防范理财“飞单”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