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贸区随机抽取3%的企业进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刘浩/摄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对上海自贸区内10477户已完成2013年度年报公示的企业,采取按企业注册号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3%的企业共315户进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抽查工作结束后将统一公布抽查结果。
本次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前者指工商部门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名单,对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后者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确定检查名单,对企业进行的监督检查。抽查重点主要是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
本次抽查中,对上海自贸区内的上市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以及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公司(包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或者全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担保、验资、评估、小额贷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留学中介、教育培训(咨询)、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废旧物资收购、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经营活动的公司制企业共计4422户,按照定向抽查的原则抽取了133户,检查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对其余6055户企业,不定向抽取了182户,检查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据悉,这是上海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开展的又一项重大管理制度创新。为保证抽取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抽查工作通过独立计算机上的摇号软件,根据企业注册号进行随机摇号,确定检查名单。摇号结果数据交鉴定机构刻制光盘作数据保全并出具鉴定报告,抽取过程经公证处公证。
上海市工商局自贸区分局局长张建华表示,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是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从企业年度检查制度变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这种转变是监管理念和制度的创新,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的信任。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检查结果将通过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如果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3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抽查信息将向上海市自贸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以完善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