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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售卖“嫖客”用品被查处
作者:文光辉 谭小林 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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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涪陵区一家超市公然兜售 “嫖客”、“嫖资”等不良商品,辖区敦仁工商所责令该超市立即整改,将不良商品下架,并查扣33件待售物品。
  敦仁工商所所长陈仲新告诉记者,该超市兜售的布制小钱包6元一个,属于没有生产厂家、地址及合格证的“三无”产品,钱包上印有“饭量大求包养”、“泡妞专项基金”、“嫖资”等不良用语。
  工商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和引导,责令其改正错误,同时要求该超市提供这批不良商品的进货发票等凭证,对其来源进行进一步调查。
  文光辉 谭小林 本报记者刘文新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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