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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豪雅机场店≠首都机场宾馆
冒牌“首都机场国际酒店”被判不正当竞争
作者:黄硕 田珍祥


      本报讯(黄硕 记者田珍祥)因认为被告突出或单独使用“首都机场国际酒店”的名称,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宾馆 (以下简称首都机场宾馆)将对方诉至法院。12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北京空港豪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首都机场国际酒店(以下简称空港豪雅机场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首都机场宾馆诉称,该企业成立于1979年,系专门从事酒店业经营的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的经营和广告宣传,已在业内获得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2012年还注册了“首都机场宾馆”文字及图形商标。空港豪雅机场店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其在酒店门楣、酒店用车、宣传资料、实习生胸牌中突出使用“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字样,且在同程网、携程网直接使用“北京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字样。上述行为造成许多消费者发生混淆,导致我单位客户严重流失。
  首都机场宾馆诉称,空港豪雅机场店不规范使用企业名称,与该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一方面侵害了该公司商标权,另一方面导致与该公司名称近似,不正当地攀附了其企业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突出使用“首都机场国际酒店”的侵权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字样;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空港豪雅机场店辩称,该酒店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并合法拥有自己的名称。酒店名称与原告的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存在明显区别,酒店在名称中使用“首都机场”并无恶意,而是基于对首都机场地名的正当使用。酒店企业名称的使用是规范的,相关网站推广宣传中直接使用“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并非该酒店行为,而是第三方网站的原因。此外,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无合理依据。
  法院审理查明:首都机场宾馆于2006年至2012年曾先后获得“全国重承诺守信用消费者放心单位”、“2012中国诚信优质服务酒店”等诸多荣誉。2012年12月21日,该宾馆注册“首都机场宾馆”中英文、“老牌的旅途中转酒店 始于1979”字样及图形组合商标。空港豪雅机场店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该酒店在门楣等处突出使用了“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字样,同时加带圈的CI标识。该酒店正面使用“北京空港豪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字样,但字体小于“首都机场国际酒店”字样。在同程网、携程网上,空港豪雅机场店的名称均为“北京首都机场国际酒店”。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空港豪雅机场店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空港豪雅机场店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宣判后,原告明确表示不上诉,被告表示是否上诉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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