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敏
12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将结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条例》完善和控烟工作,日前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邀请知名公共卫生、法律、文体界专家举行座谈会。与会专家表示,作为第一部全国性的控烟行政法规,《条例》引起广泛关注,其不仅扩大了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还加大了对违规吸烟的处罚力度。未来《条例》的正式出台是控烟史上的里程碑,将加速中国控烟履约进程,最大程度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对提高中国公民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及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不过未来执法仍面临诸多挑战,有效执行将是关键。
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
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的《条例》明确提出,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同时,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院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将全面禁止吸烟。《条例》规定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止影视剧中出现变相烟草广告或室内公共场所吸烟镜头;要求在烟盒包装上加印大而清晰的健康警示标示;要求公务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带头控烟等。《条例》还规定,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个人,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吸烟不听劝拟最高罚500元。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著名心血管专家胡大一表示,应明确烟草依赖为疾病。询问吸烟史与吸烟现状及戒烟指导与治疗等,应写入常规门诊和住院病历,并列为病历评审标准;烟草依赖症与高血压、糖尿病一样列入病历的诊断;烟草危害和戒烟指导与干预应作为医学教育和毕业后继续教育及职称晋升考核的必须内容。
《条例》早出台早受益
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现有吸烟者超过3亿,7.4亿人遭受二手烟的危害,其中包括1.8亿的儿童青少年,13-15岁中学生吸烟率为6.9%。我国每年因烟草导致的疾病死亡人数达到136万人,超过因艾滋病、交通事故、结核等致死人数的总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示,目前国家立法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国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表示,希望《条例》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并推动《广告法》相关条款的进一步修订。因为国际控烟的经验证实,用法律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有助于遏制烟草的消费量,有助于青少年远离烟草。
无烟环境让生活有质量
中国抗癌协会科普宣传部部长、首都医科大学肺癌诊疗中心主任、北京宣武医院胸外科主任支修益表示,《条例》为中国控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是迈向无烟中国、实现健康中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法律保证,将向世界证明中国是负责任的大国。他呼吁在制定和执行法律、修缮法律过程中建立一支专家队伍,以推动相关工作。
为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条例》规定,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等可以直接选取烟草制品的任何方式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带有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警示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志。对此,支修益强调,为控制未成年人吸烟,除了医生要起到表率作用外,教师群体也值得关注,“男性教师吸烟率目前已超过40%,教师的吸烟行为会影响更多青少年加入烟民队伍”。
●链接
在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上,包括中国在内的192个成员国通过并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明确指出,烟草烟雾可导致多种疾病,要求各国政府采取政策和法律手段,避免烟草烟雾对公众的危害。
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的相关法律。2006年1月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经全国人大批准在我国正式生效。我国履约8年来,敦促政府颁发全国性的公共场所禁烟令成为近几年两会代表的热门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哈尔滨、天津、深圳、广州、上海等14个城市颁布地方性公共场所控烟法规;2014年11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场所全面禁烟。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