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袁继跃 刘绚彩 记者余知都)近日,湖南浏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淮川分会根据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成功为一名外省消费者退回货款2400元。
今年11月下旬,湖北武汉市消费者刘女士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价值2400元的面膜,收到货物后,刘女士发现产品与网站上的描述有较大差异,于是要求退货,但店家以刘女士已拆开包装,影响第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刘女士认为,自己只是拆开了包装盒,并未拆开商品,不存在影响第二次销售的问题,按照新《消法》网购商品7日内无理由退货规定,店家应该退货。随后,店家又以面膜是特殊商品为由,认为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对刘女士的退货要求再次拒绝。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店家在阿里旺旺上将刘女士拉入黑名单,不再理会刘女士。
刘女士通过查询得知,卖面膜的店家位于湖南浏阳市,于是通过电话向浏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反映了自己的投诉请求。浏阳市消费者委员会淮川分会在接到市消委的转办函后,派工作人员到店家进行调查。工作人员向店家宣讲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网购的后悔权及“7日无理由退货”的有关规定,经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店家最终同意刘女士的退货要求,并将刘女士支付的货款2400元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