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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南县力创“无传销城市”
作者:代绪刚 周余涛


    ■代绪刚 记者 周余涛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南县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打击传销工作体系,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载体,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领导机制、信息机制、互动机制、宣传教育和监管机制,达到打击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三化四无”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商南县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打传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无传销社区比率、打击传销人员设备经费保障机制、社会舆论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标准,到2016年基本实现县辖区内无传销活动。建立健全“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立体式监管防范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要求各创建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积极打造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工商、公安部门建立传销人员、案件信息库,完善房屋出租业主黑名单制度,将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参与者的姓名、数量、动向、违法犯罪事实及其他有关资料登记造册。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络站”,成立由工商、公安、村(居)民委员会、打击传销志愿者、村(居)民代表等组成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实行工商巡查、民警执勤进社区(村),对可能滋生传销活动、曾经发生过传销活动和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监控预警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介,深入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立场、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该县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考核范围,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格问责机制,让传销活动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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