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新年伊始,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协组织建设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中国消费者协会新一届理事会以前所未有的高规格和豪华阵容履新,让所有关心、支持、参与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人们欢欣鼓舞。亿万消费者在去年领受了《消法》首次大修所带来的惊喜之后,又收到了一个超级给力的重大礼物。种种迹象表明,我国消费维权事业大发展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不可否认,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哪里有侵权,哪里就有维权。面对强大、强势甚至强横的经营者,单枪匹马的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而依靠社会组织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改变这一弱势地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中消协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公益性社会组织,在落实 《消法》,维护消费者利益,做好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无论你是何种身份,无论你站在什么立场,消费者是你我共同的符号,消协就是你我共同的家园。30多年来,中消协围绕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履行社会监督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重大成就。仅仅是最近5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就受理了306.7万件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2亿元。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趋势,对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适应这些新趋势、新要求、新挑战,就要求中消协和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用改革的精神、宽广的视野,加大理念创新、思路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力度,以新的形象、新的举措、新的成效,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中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创新以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大跨越,迎来了重大的历史性机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重要批示以及新一届中消协理事会配置的高规格,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也意味着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调集整合更多的资源,能够展示更大的威力,为中国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切实有力的引导与帮助。
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地方各级消协组织都将迎来换届。有中消协换届的范例在先,全国各级消协组织的规格与人力配备,也将整体达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消协组织的建设将竖起一座全新的里程碑。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背景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年代,有政府部门的行政保护、消协组织的大力倡导、行业企业的严格自律、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消费者一定能够更好地张扬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更好地畅享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与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