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网上销售假“香奈儿”女包 店主获刑
作者:邓舒馨


    ■邓舒馨
  80后大学生张某毕业后经营实体店生意,因效益不好继而转为在淘宝网上开网店,经营初期销售量较少。为获得利润,便从徐某的实体店中大量购进假冒“香奈儿”等知名品牌女包,通过网店联系客户,再通过快递销售全国。近日,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6万元;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张某以其对象的名义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网店,以销售女包为主。但因销售量较少,一直不赚钱,为了获取利润,张某盯上了假冒品牌女包。
  2013年9月,张某通过网络与河北经营箱包实体店的徐某取得联系;于是,张某从徐某处大量购买假冒“香奈儿”“LV”“普拉达”等知名品牌女包。张某先通过支付宝或者银行账户把钱打进徐某账户内,然后徐某将物品发货到菏泽。张某通过网店联系客户,再通过快递将假冒品牌的女包销售全国。张某坦言,其中受客户欢迎的一款香奈儿女包的进货价为22元,销售价为49元。
  法院认为,张某、徐某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其中张某销售数额巨大,徐某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院综合张某和徐某的认罪态度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做出上述判决。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4 版:服务·商标】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网上销售假“香奈儿”女包 店主获刑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