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下发文件,对于2014年12月31日期满三年且符合复审条件的83件第八届新疆著名商标予以通报,同时公布了10件不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商标名单。 此次复审工作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开展的,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审理、评审委员会审查评议等阶段,最终做出上述决定。 (夭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