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日前,陕西省工商局举行现场摇号确定抽查企业名单仪式,拉开全省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工作的序幕。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工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力举措,是坚持宽进严管的重要抓手,对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的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抽查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的公开、公正性,本次仪式邀请了陕西省工商局领导、各相关处室负责人、3名企业代表、工商监察部门人员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对名单抽取进行现场监督。
本次抽取的企业对象为陕西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通过独立计算机上的摇号软件,现场抽取了4356户。
本次抽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2014年10月1日至l2月31日企业公示的即时信息内容进行检查,抽查内容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抽查结束后,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将抽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抽查结果共分正常、未按规定公示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配合核查情节严重等5种。
对于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将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企业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信息的,在责令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发现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各级工商部门将把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