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
在中国人的一年之中,“年夜饭”具有特殊意义,无论离家多远,绝大多数人都要赶回家中,与亲人团聚吃上饱含浓浓亲情的“年夜饭”。而“年夜饭”是否安全,也成为近期消费者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12月至今,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其中,确保“年夜饭”的安全是一项重要工作。
据辽宁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春节期间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年夜饭”作为突出重点,监管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该负责人表示,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2月末,辽宁省食药监局不断组织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监督执法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等重点食品以及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供应集中、供应量大的城乡集贸市场、食品商场超市,以及旅游度假和购物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灯会等为重点区域,认真排查和处置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日前,辽宁省食药监局已组织该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制定了《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年夜饭”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全省各级食品监督执法机构,于1月15日至2月25日期间,在全省开展2015年春节“年夜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此次行动以承办“年夜饭”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宾馆饭店、各类集体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等群体聚餐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切实加大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贮存情况,以及餐饮具消毒和经营场所保洁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或超范围、超负荷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以及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年夜饭”经营秩序,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另悉,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从今年1月20日起,辽宁省食药监局从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相关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沈阳、大连等地区重点区域开展现场抽查,在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同时,对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4个检查组已检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16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各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此外,辽宁省食药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共安排食品抽检任务565批次,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流通领域,涉及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酒类、调味品和乳制品9大类食品。目前,抽检工作已全部完成,在此次抽取的565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528批次,合格率为93.46%。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将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和处置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