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运用新《消法》化解纠纷成效显著
■本报记者 黄劼
2014年是新《消法》实施的第一年。广州市消委会为宣传落实新《消法》,积极创新机制,拓宽渠道,采取得力措施,取得突出成效。这一年,广州市消委会紧紧围绕新《消法》和“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年主题,结合广州实际,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职责,积极运用新《消法》化解消费纠纷,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贴近消费者的工作和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消费维权取得新成效
2014年,广州市消委会积极运用新《消法》化解消费纠纷。这一年,全市消委会系统共接受来电、来函、来访约64022人次,受理消费投诉44573宗,解决43779宗,解决率98.2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2.7万元。以广州市消委会名义受理并转给75个签约单位进行处理的投诉案件有16217宗,占全年受理案件总量的36.38%。仍需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调解的案件有1969宗,占签约企业和解机制案件量的12.14%。
广州市消委会积极落实约谈调解机制、推进诉前联调机制。一年来,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运用新《消法》自行组织调解187宗消费投诉,针对电信业(40件)、家用电器及维修(31宗)、旅游行业(10宗)、手机及维修(11宗)、美容美发整形、汽车消费及维修(各9宗)等重大、难点消费投诉案件,采取约见争议双方进行调解的方式,解决了贯彻新《消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消费投诉。
同时,广州市消委会还运用新《消法》赋予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职能,积极推进“三级联调”“诉前联调、司法确认”机制,选取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重大疑难消费纠纷案件,与法院或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解,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处理效率,降低普通纠纷进入诉讼阶段的几率,为日后深化与政府各部门调解工作的联动起到积极的探索作用。
针对近几年市民对手机上网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情况,广州市消委会组织开展了“广州市民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在对12个行政区内的2017名市民移动电话(含移动、联通、电信三家运营商)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由广东省消委会牵头,与深圳市消委会联合发出倡议书,促使三大通信运营商推出更多优惠套餐和惠民措施。
化解网络消费争议
2014年11月10日“双十一”前夕,为深入贯彻落新《消法》,广州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京东商城网站广州子公司联合召开广州地区网购“杜绝假货,保障正品”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各大媒体通报了今年以来广州12315受理网购投诉情况,布置开展广州地区网购专项打假行动,倡议并引导网站平台和经营者做到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京东商城宣读了《京东重拳出击“六大举措”向假货宣战》的宣言,各大媒体进行了报道。
广州市消委会健全网络维权机制,该会专业市场分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线索转办流程的通知》,明确了有关工商所(基层分会)处理网络线索的分工原则,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案件线索分流转办规程;开展了重点领域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四类重点商品经营者进行全面摸查,建立定点监管对象,充分发挥维权站的作用,对卖家的经营行为进行重点巡查监测,严格落实商品质量承诺,加大涉网消费投诉处理力度。例如,在唯品会、梦芭莎、绿瘦等几个规模较大的企业设立维权站,通过网上直接受理的投诉案件就达200余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充分显示“线上维权”强大的生命力。同时,针对投诉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启动“诉转案”程序,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广州市消委会开展网络消费专项调查和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服务质量比较试验工作,分析网络、电视购物消费中存在与新《消法》规定不相符的问题,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与广州市法学会联合开展《网络消费的法律风险和监管建议》的课题调研,通过全面分析网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法律风险,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履行的职责义务,建立健全行政监管机制。全年受理网络购物投诉8832宗,其中达成调解协议6114宗,占投诉量的69.23%。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2014年,广州市消委会在组织开展《2013年度广州市居民消费信心与消费环境》、手机上网消费、网络消费、餐饮消费等调查的同时,联合广东省消委会、深圳消委会向通讯运营商发出取消手机上网流量清零的倡议书;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互动联系,协助杭州市消保委发布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比较试验结果。通过各新闻媒体发布调查报告,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进行消费教育。
为贯彻新《消法》,广州市消委会与市工商局12315中心、专业分局分会联合举办了4期贯彻新《消法》研讨培训班,分餐饮行业、商场超市行业、通讯行业、电商行业4个班,重点分析消费者在日常消费维权中遇到的维权难点,共同研究贯彻新《消法》中解决消费争议的措施,促进履职水平的提高。
新《消法》颁布后,广州市消委会立即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会议,组织各区消委会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消委会也相继组织各工商所调解人员进行了培训,促进专业化的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同时指导开展“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为激发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城区消委会组织开展了“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从基层分会评选出24名优秀调解员,并组织座谈交流会,交流传授调解经验、技巧,为提升消费调解成功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3·15前夕,广州市消委会组织全市77家消费维权签约企业共200多人进行新《消法》培训,解读了新《消法》新增内容和疑难问题。采取约谈和走访机制,对签约企业在贯彻执行新《消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铲除餐饮业霸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就餐饮行业中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做出了司法解释,广州市消委会采取了系列措施,大力推动“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规定的施行,对广州市餐饮行业在经营中的不合理收费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2014年3·15后,广州市消委会组织30多名社会监督员,采用明察、暗访和利用电话以顾客名义订房咨询三种形式,对广州市71家餐饮企业,尤其是中高档餐厅,就落实“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自带酒水禁收开瓶费”等情况进行跟踪,边抽查,边宣传新《消法》。
同时,广州市消委会还开展消费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了广州地区餐饮业消费调查,并将调查报告通过各大媒体向社会发布。在商务部制定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广州市消委会向全市餐饮行业发出九条倡议,较好地推动广州市各餐饮企业取消最低消费。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广州市消委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增强维权意识。组织人员结合新《消法》编制了《画说新消法》《新消法六大亮点》《消费指南》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发放各区县消委会、分会、签约企业共20多万份。积极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传播平台,以发布会、专线供稿、专版合作、访谈节目为传播形式,持续加强宣传声势,通过广州移动向广大市民发送新《消法》宣传短信30多万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引导各行业诚信自律,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健康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广州市消委会组织各级消委会开展2014年度“放心消费店”活动,首次采用了“星级式”评选方法,共评出486家“放心消费店”企业,其中:授予连续八年及以上获评“放心消费店”的“五星级”企业5家、连续五年获评“放心消费店”的“四星级”企业63家、连续三年获评“放心消费店”的“三星级”企业66家、通过年审188家、新申报164家。通过在各消费场所树立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标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消费者的幸福感。
广州市消委会还指导并参与广州星级诚信网站评比、手机消费倡议等活动,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形成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指导并参与专业市场分会开展创建星级诚信经营网站评比工作,评审出一星级诚信经营网站2个企业,二星级诚信经营网站4个企业,三星级诚信经营网站6个企业,四星级诚信经营网站1个企业,并予以授牌表彰。
在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方面,广州市消委会针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开展了儿童服装、休闲服装、糖果果冻、特殊膳食用食品(营养食品)、桶装饮用水、凉果蜜饯、散装熟食食品、调味品、蜂蜜产品、酒类产品、童鞋产品、卫生巾产品、纸制品、护肤用品等17个项目的商品比较试验,涉及商品共1098批次,商品批次较2013年的290批次提高了279%,样品总体达标率为81.7%。首次开展了网购商品、电视购物服务体察的比较试验,并进一步加强“广州消费者之家”网站建设,加快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服务消费者,提高维权工作效率。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