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乾元
2014年汽车产品服务纠纷数量总体呈上扬趋势,已是定局。
如此结果,不是局部反馈,而是多方信息的汇总:国家工商总局12315热线部分城市地区受理投诉数量总体上扬、多地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汽车投诉总量大幅递增、国家质检总局召回管理机构受理的有关召回与汽车 “三包”方面的投诉反馈增加,等等。
一般而言,产品服务纠纷总量与保有量和新增车总数一定是成正比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尽管无须置疑,这一年度投诉总量的上升幅度以及上扬数字背后,其实都有说法。
从宏观上看,上升幅度大,体现出的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态度更加积极,说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意识出现了更大面积的觉醒。这既与法制环境建设愈加完善有关,也与司法与执法操作更加到位有关,当然与法规宣传更加普及深入到位有关。
当前,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然处于以行政保护为主的阶段,并且以事后维权为主要保护内容,消费者只有在权益受到明确侵害之后,才有可能付诸维权实践。但由于早前部分法规的实施细则,包括一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法规不到位,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颇不自信。个体事件大多不了了之,群体事件又期待搭便车,因此,维权行为并不踊跃,特别对于汽车消费者而言,更是如此。
2012年,国务院制定出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3年10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尽管两部法规规章难言完善,但在推动消费者维权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启发、引导及推动作用。本报去年10月所作关于“汽车三包”实施一周年调研报告(参阅2014年10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汽车周刊》)也说明了这一点。
有了这样的前提,加之当前社会正处于日益向前发展阶段,因而即便仍处于事后维权阶段,但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依然呈现出了可喜的现象,这也正是上述投诉数字上扬所体现出来的积极一面。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消费者的积极维权参与,对于国家以及社会而言,都已成为实现善治的重要前提,而这也正是我们乐见的一个结果。
但同时,在微观层面,投诉数据大幅攀升的背后,却也说明,一些品牌在不断变动的市场面前,或者心态过于浮躁,忙于卖车而疏于品牌维护;或者过于自信耽于疏忽,以为有规则在,就能尽善尽美;更进一步说,或者还存在对于消费者权益的忽视甚至漠视。
对于有些品牌而言,一直以来,曾以拥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规章制度体系著称于世,甚至成为其他品牌效仿的楷模。但是,无论多么良好的服务体系,也仅仅是墙上的一纸条文,不贯彻到日常的行为中,那就还不如一张招贴来得赏心悦目。而这一点,在本期年度报告中,在一些品牌身上,确有体现。尽管我们不会仅以对于一个个体的暗访调查结果,推出对于一个品牌的覆盖式评价,但是,见微知著,有一,就可能有二,甚而有三或更多。能不能以我们的这一番调查分析评价当基础,作为今后改善的原动力?果真能如此,也算我们没有白费这一番苦心。
而有一点需要做出特别评析的细节是,有部分品牌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颇有漠视之嫌。在收集的投诉数据中,在本期所进行的神秘客暗访中,均有个别品牌营销人员对于“汽车三包”等应知的法规茫然无知,甚至会说出“国家有没有这样的法规我不知道,就算有,也不能全听国家的吧,那不乱套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规则”这样听来极为刺耳的话。
应该说,当前汽车市场总体呈现出越来越规范的局面。但是,不和谐音仍有、且很多,而且仍然在增加,甚至极不和谐的噪声都存在。任其发展下去,不进行有效的改善以及对个别行为的惩戒,这些不和谐因素,有朝一日就会成为一些品牌倾覆的诱因。而如果能诫勉于当下,对现在所发现的这些大幅增加的大大小小以至细微的问题有所重视,并加以改善,才会取信于当下,制胜于长久。
(本刊《访·察》篇除署名外均为本报汽车事业部车评台数据研究机构撰写,图片均为本报记者郝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