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吉林省消协开展长春市公共服务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饮用水质量最令人不满意
作者:王洋 李洪涛
图片


    六种行业满意度情况 资料图片

  本报长春讯(王洋 记者李洪涛)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公用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2014年12月,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委托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大队对供电、供水、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及有线电视6大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长春市公共服务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供电服务满意度最高(80.21分),燃气服务满意度排在第二位(74.82分),有线电视服务满意度排在第三位(74.49分),公共交通服务排在第四位(67.48分),供暖服务排在第五位(61.25分),对饮用水服务的满意度最低(60.93分)。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当前饮用水质量的满意度较低。23.17%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36.37%的表示“满意”,12.00%的表示“很满意”,12.70%的表示不太满意,14.37%的表示不满意。部分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水内有混浊物”和“水有异味”两方面,另有7.27%的消费者反映经常停水,4.56%的消费者反映水压不足。通过对5.79%消费者的“其他原因”进行梳理时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二次供水的水质不好及水质泛黄等问题。另外,在面谈调查中有消费者反映,目前依然有部分消费者仍未使用上达标的自来水,这一问题在农村地区尤为显著。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查中,供暖服务排在第五位。其中22.85%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32.69%的表示“满意”,表示“很满意”的消费者有15.04%。从调查数据看,“供热温度不达标”成为了消费者对供暖情况不太满意或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其中有7.36%的消费者选择了“其他原因”,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管网老化严重事故频发、供热温度与往年相比有所降低、供热期过短等方面。
  消费者对供电情况普遍表示满意。调查结果显示,16.20%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56.83%的表示“满意”,24.30%的表示“很满意”,三者共占总数的97.33%。也有小部分的消费者对“经常停电”表示不满意,同时,部分消费者反映当前电费过高。
  消费者对燃气的认可度较高。其中19.62%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46.54%的消费者表示“满意”,表示“很满意”的消费者有17.92%。消费者对燃气供应不满意的主要原因集中在“气压不足”及“燃气燃烧不充分”两个方面。通过向选择“其他原因”的消费者走访,长春调查大队了解到,安装及维修周期过长、安装费用不合理、燃气费用上调过高、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也是消费者对燃气供应不满的原因。
  消费者对当前有线电视服务表示认可。调查结果显示,18.87%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45.13%的表示“满意”,19.10%的表示“很满意”,三者共占总数的83.10%。部分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涉及信号质量差,开机前植入广告过多,以及强制更换机顶盒且收费过高等方面。
  多数消费者对当前公共交通服务表示满意,24.63%的消费者表示“基本满意”,40.97%的表示“满意”,14.40%的表示“很满意”。这表明,长春市当前公共交通的发展能够得到大部分消费者的认可,但依然有10.67%和7.47%的消费者表示“不太满意”或“不满意”。而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候车时间过长、公交车过于拥挤,以及开发区及城乡交界处公交线路少、车况较差、郊区线路票价过高、部分司机服务态度差等方面。
  据悉,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选3000份样本进行入户调查,包括不同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各类人群,调查区域为长春市14个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调查结果采用满意度指数,由每个调查问题的回答结果按等级差异赋值后计算产生,调查对象选择“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和“说不清楚”“不了解”等调查结果,分别按100分、80分、60分、40分、0分进行赋值,通过加权计算后得到单个问题的满意度指数。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饮用水质量最令人不满意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