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兮文 本报记者 朱海
日前,江西省武宁县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武宁县房地产行业协会于2月初出台了一份“抄告单”,倡议房地产企业限价销售商品房。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低于限价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无法备案”,不仅使这一“抄告单”被指演变成了“限降令”,更使负责备案的武宁县房管局陷入了非议。
反映
低于限价无法备案
日前,武宁县一楼盘负责人邹兆龙(化名)告诉记者,春节前夕,武宁县房地产行业协会给县城各楼盘下发了一份“抄告单”,主要内容为:“春节临近,新老城区各楼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2014年12月24日在房管局召开的城市楼宇项目负责人工作会相关要求执行,老城区老项目的尾房销售价格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老城区新项目不低于3800元/平方米、新老城区接合部的新项目及新城区项目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销售。”“明明是市场行为,怎么可以强制限价?”邹兆龙对记者说,起初,他认为房地产行业协会只是一个社会组织,所谓“抄告单”没有强制效力,且只是倡导性的意见,便未予理会,仍然以原定的降价促销方式吸引购房者。然而,当他将低于“限价”的销售合同送到县房管局后,对方却拒绝备案。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房管局工作人员还隐晦地表示,如果不按照限定的价格执行,以后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会受到影响。“这不就是限价令吗?”对此,邹兆龙感到十分焦虑,因为该公司开发的楼盘位置比较偏僻,他原本的打算是,借助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集中返乡大量购房的旺季,大幅降价,靠走销量回笼资金,以便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员工工资。可由于“限价令”的出现,导致在刚刚过去的2月份,他所经营的楼盘仅销售了不到10套房子,与2014年同期相比,销售额下降了50%以上。
调查
“限价令”遭质疑
“限降令”是否属实?房地产行业协会和房管局是什么关系?近日,记者来到武宁县调查采访。位于武宁县老县城万福广场西侧的“万福豪庭”楼盘销售主管告诉记者:“武宁县房管部门要求我们限价销售,售价不得少于3800元/平方米,否则就不能备案。”“庐山西海岛”楼盘售楼中心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该楼盘为97—137平方米全湖景观高层,一口价3800元/平方米,“这是房管部门限定的底价,拒绝还价,低了不让备案”。
其他一些楼盘的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由于“限价令”突如其来,公司不得不临时撤换了早就准备好了的降价促销宣传广告,转而开展送面积、送装修、返现金等促销活动。
当地一些开发商表示,过去的2014年,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房价几乎都停下了上涨的脚步,江西也不例外。因此,对于武宁这样的县城楼市来说,为了在春节期间促销,开发商纷纷推出打折优惠活动吸引购房者,试图通过降价跑量来回笼资金,但没想到却遭遇有关部门的“限降令”而中途夭折。一位开发商向记者抱怨:“预售许可证及备案手续是我们的‘咽喉’,被掐住了‘咽喉’,我们敢怒不敢言,只能照办。”
质疑“限降令”的除了开发商,还有准备购房的消费者。消费者李先生对记者说:“现在不是提倡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吗?房价涨跌应交由市场去决定,有关部门限制房企降价明显有悖市场规律。”消费者周女士则认为:“有关部门直接干预企业降价,等于直接插手企业的经营,很不妥当,这不是与民争利吗?”
回应
“限降”规范竞争
针对开发商、消费者的质疑,记者采访了武宁县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叶斌。叶斌表示,“抄告单”中制定的限价内容是经过协会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会上,武宁县大多数开发商都参与了,并表决同意,决定遵守《武宁县房地产业协会行业自律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房价暴涨暴跌都不行,尤其是新城区,总不可能以低于成本价出售吧。”叶斌说,下发“抄告单”,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武宁县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宣传和营销,营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限价是协会倡议的,我们并没有限制开发商备案买卖合同。”武宁县房管局局长吴毛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行业协会是独立的社会组织,并不在该局办公,与该局没有隶属关系。“抄告单”只是房地产行业协会发布的指导性意见,与房管局无关。之所以将新城区指导价控制在4000/平方米,个中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新区楼盘档次高、造价高等,“要是春节期间房产市场出现恶性竞争,市场就乱了”。
专家
此举违背市场规律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武宁县城只成交了数十套新商品房,与2014年同期200余套相比,差距较大。
有专家认为,“限降令”是行业自律也好,是当地房管部门假协会之手变相限降也罢,均不利于楼市的健康发展。地方政府应该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让开发商自主经营。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阙占文认为,“限降令”违背市场规律,无法律依据,有关部门应予纠正。本应由市场决定的商品房价格,不应该受到行政干预。“限价令”很可能不但起不到稳定楼市的作用,反而让各方都陷入困境。对于准备购房的消费者来说,肯定希望房价下降,但由于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干预后陷入不确定性,自然也陷入了难以决断的困惑,只好观望;对于急于回笼资金的开发商而言,自主降价阻力重重,倘若不降价又面临着房源积压过多,现金流越来越紧张的局面,甚至有可能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其实,这也是地方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局面。”阙占文进一步分析道,变相限降看似有利于稳定楼市,既能避免楼市纠纷,也能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少受影响,但殊不知,当“限降令”让楼市买卖双方陷入困境时,政府也会陷入困境。因为一些急于回笼资金的开发商耽误了出货时机后,资金链就有出现断裂的风险。届时,地方政府最终还要为楼市“烂尾”来买单。
就在记者发稿前,邹兆龙致电记者,称当地房管部门正在着手对低于“限价”的销售合同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