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安徽省食药监局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记者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今年将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坚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排查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做好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GSP认证、药品电子监管、规范药房建设等工作,保障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局新闻办主任孙斌园介绍,该省食药部门今年将深入开展药品化妆品流通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具体将围绕执业药师在岗、药品分类管理、购销票据管理、药品陈列规定、计算机系统功能、药品销售管理等方面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据了解,安徽省食药监局将抽调市县监管力量,采取突击检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通过新修订GSP认证的企业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购进票据和储存条件等内容,防止认证后“回潮”。该局每月会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将在官方网站曝光台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将深入开展疫苗批发和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在高温季节开展疫苗批发企业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冷链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查处超温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疫苗质量安全。另外,该局今年还将着力推动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规范化建设,对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目标量化、流程再造和过程控制,重点包括明确监管职责、量化监督检查、规范监管要求、构建长效机制等内容,通过不断推进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层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现场抽查、公示通报、约谈警示等途径和形式,加强对基层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的督查指导。
  孙斌园说,2015年是新版GSP实施的收官之年。大限将至,从2016年起,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未达到要求的,停止经营活动。安徽省食药监局将对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督促许可和认证标准落实。结合第二批GSP附录内容和国家食药监总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修订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标准,严把药品经营市场准入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各地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扩大连锁经营规模,严格控制新开办零售企业数量。
  另外,该局今年还将强化药品重点品种、重点地区监管。突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控;开展对冷链药品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辖区内企业和单位做好冷链温度控制,确保全程温度数据可追溯;通过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对亳州、合肥、阜阳等产业聚集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严厉打击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谨防药品流弊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按照一证一档原则,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
  “今年我们将严格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监管,探索互联网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互联网药品监管措施。”孙斌园说,安徽省食药监局今年将加强对已审批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规发布信息和非法售药行为,深入推进流通环节药品电子监管,及时调查处理电子监管网预警信息,督促企业见码必扫,加强基本药物等品种监控;结合GSP认证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推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入网、核注核销工作,确保2015年12月31日前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全部入网。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安徽省食药监局推进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整治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