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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市
调解一起商品房纠纷
作者:杨东风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杨东风 记者吴采平)日前,湖北省潜江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消费纠纷,该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与600余户业主之间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们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至此,一起群体性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15年1月18日,潜江市某小区200余名业主就该小区商品房备案验收迟缓、外墙装饰改良、室内隔墙未注、供水系统难畅、楼层标注不符、配套安装无据6项事宜,向潜江市消委会集体投诉。
  潜江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稳定投诉者的情绪,建议他们选出3名代理人留在办公室申诉;另一方面派工作人员端茶、让座,请群体投诉者到接待室静候,以防事态扩大。同时,立即启动群体投诉应急预案,多渠道查阅相关政策、依据,反复征求业主、开发商意见,阐明各自义务、责任和法律界定,请潜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到消委会进行法律咨询和司法确认。
  在潜江市消委会的主持下,经过反复调解,争议双方终于签订了调解协议,开发商同意给予每户业主4000元补偿。此次调解有效化解了消费纠纷,得到了消费者的赞许和开发商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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