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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黄劼
近日,广东省连南县顺德希望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学生骑车上路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这一规定引发热议,出现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观点支持学校出台此类规定,认为有利于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学生骑车出行安全,也有观点认为,学校不是交管部门,无权作出此类规定,且考证对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也没有太大的意义。
记者了解到,该小学规定,学生要骑车,需要“过三关”才能取得“准骑证”:一是年满12周岁,提交有学生及其家长签名的申请书,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二是进行笔试,考试内容是相关交通规则知识;三是 “路考”,通过后学校颁发“准骑证”。据悉,该校共有1400多名学生,符合骑车条件的主要是六年级的50多名学生。
据了解,近年来,江苏南京、浙江宁波、四川成都等地的一些中小学也曾出台类似规定,要求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必须先考“自行车驾照”。
●支持
保障出行安全
广东省连南县教育局副局长魏建华认为,要求学生持“证”骑车的规定是近年来当地教育局联同交管部门推出的“平安校园”措施之一,目前已在部分学校实行,教育部门鼓励全县有条件的学校推广这一做法。
魏建华表示,作出要求学生骑自行车须先考“驾照”的规定并不是设置障碍增加学生负担,而是为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地小学地处省道边,路面直、窄,车辆多且车速快,学生骑车上路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采取此类措施对避免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不少家长也赞同这一做法。连南县顺德希望小学的学生家长魏女士认为,学校出台这个规定是为了学生的出行安全,因为自行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骑车时需要掌握一些技能和遵守相关交通规则,学生认真练习、熟练掌握骑行技能并熟悉相关交通规则后再上路会更安全。
另一位家长也表示,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锻炼独立能力,但由于年龄太小的缘故,小学生往往自制力较差,加之交通法规意识不强,加上遇到突发场面应变能力差,很容易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小学生骑车要“过三关”才取得“准骑证”的做法很好,有利于强化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学生骑车出行安全。
●反对
缺乏法律依据
尽管有家长为此类规定点赞,但也有相关法律人士对这一规定提出了质疑。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光波就认为,要求学生持“证”骑车没有法律依据。
蔡光波认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骑自行车上路的年龄要求,即年满12岁,而对骑自行车上路者的骑车技能等并没有作出明确要求。一些学校或者地方管理部门作出持“证”骑车的规定,并没有法律依据,推行起来,也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撑,如果还设定处罚措施则有违法之嫌。
蔡光波表示,要求持“证”骑车存在多处权力越界的地方。学校是教育机构,其职责是教育学生学习文化知识,对学生骑自行车的技能作出硬性要求,甚至组织考试等,属于越界行为。
蔡光波称,发“准骑证”以及进行相关考核等,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行政行为。“别说学校,就是地方交警、交通管理等部门,要行使这项职权,都必须要有相关依据,不能随意作为。”蔡光波说,学生骑车上路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根本原因在于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存在许多问题,如道路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规划自行车道,又如一些机动车随意占用自行车道、路口不让自行车等现象较普遍。因此,要求学生持“证”骑车,不如多从交通管理、拓宽自行车道等方面做一些努力,让学生有安全骑车的环境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