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讯(记者黄劼)“多谢工商人员的帮助,我的2万元终于退还了。”近日,海南省东方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里,消费者于女士将一面锦旗交给了该所的谢所长。
3月13日,城东工商所接到消费者于女士的投诉,称其于今年2月16日在东方市一间楼盘的售楼部交了2万元定金,准备购买房子。3月初,楼盘的售楼部把定金协议和收据寄给于女士后,于女士发现该协议收据时间竟然写着1月14日,于女士认为该协议收据有问题,便去开发商处查询,怀疑是一房买给两个人,她是后一位交款的人,于是多次要求售楼商家退回定金,但售楼商家一直不理睬。
无奈之下,于女士拨打了海南工商局12315的投诉电话,海南省东方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接到接诉后,工作人员赶往该房地产公司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承认其员工的工作有失误,给于女士带来不便,同意退还其2万元定金。
为表示谢意,于女士特地制作了一面“依法公正,维权有力”的锦旗赠送给城东工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