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音乐会所强制最低消费 被工商罚款1万元
作者:邱拥军 吴采平


  本报武汉讯(邱拥军 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一家音乐会所因强制最低消费遭投诉,被随州市曾都区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3月9日,随州市曾都区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接到消费者肖先生投诉,称其在城区某音乐会所KTV厢房消费时,被该会所要求最低限额消费并被强制收取服务费。肖先生称,3月6日,他和朋友一行到该音乐会所KTV厢房消费,实际消费金额520元,但在结账时,该音乐会所收取他1018元。其中包含未饮用的啤酒被计费260元、未达到最低消费限额788元标准的差额8元、毛巾费30元、服务费200元,共计498元。其行为涉嫌强制消费,该所遂立案调查。
  经查证,该音乐会所经营者从去年12月起,自行在其营业场所设立包厢最低限额消费及收取毛巾费、服务费等,其规定最低限额消费标准根据楼层和消费人数不同,分别从298元至788元不等,另收取包厢服务人员从事包厢卫生、客人接待、倒水、点歌服务费200元,毛巾费30元。消费者实际消费未达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按最低消费标准收取费用。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随州市曾都区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退还多收取肖先生的498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音乐会所强制最低消费 被工商罚款1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