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辽中县 成为东北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作者:王文郁


      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5月14日,记者在沈阳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市辽中县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据悉,目前全国共有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辽中县是东北地区的首家。
  据沈阳市质量监督局副局长黄志勇介绍,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其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在国际上,法国是最先设立专门法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国家,因为地理标志产品代表着产品的声誉和身价,所以地理标志产品也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
  目前,沈阳市共获批13个地理标志产品,辽中鲫鱼、辽中寒富苹果、辽中玫瑰、辽中大米和辽中葡萄位列其中。
  辽中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宝权向记者介绍,辽中县位于辽宁中部,地处辽河下游冲积平原,区域面积1460平方公里,耕地130万亩,总人口47.5万;自然条件优越,农业资源丰富,素有“鱼米花果之乡”的美誉。辽中县在获批5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基础上,拓展并做大做强地理标志产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了成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申请。今年2月顺利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现场验收,并于4月获批成立,成为全国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之一,在东北地区属首家。下一步辽中县将加强地标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在培育龙头企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狠下功夫,力争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中取得新突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黄志勇表示,沈阳市获批的13个地理标志产品以及辽中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在提升产品质量,打造品牌,推广区域精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价格水平,促进地方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3 版:服务·商标】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辽中县 成为东北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