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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设置隐性收费项目 1500元套餐变1.2万元
陕西消协依法维权还公道
作者:刘勇 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刘勇 记者徐文智)近期,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数起有关影楼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消费者反映,某些影楼利用所谓的“套餐”服务,制定格式合同,采取夸大宣传、隐瞒欺诈等手段,收取定金,强迫消费,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今年2月,陕西消费者杨女士被西安市某影楼的优惠宣传吸引,前往影楼选购了1500元摄影套餐。但是,影楼隐瞒服装、化妆等收费项目,增加所谓的“选片”第二次消费和升级套餐服务,多人轮番游说杨女士签订“宝贝协议”和肖像使用书,将消费金额增至1.2万元,并附加30%违约金的要求。此时,杨女士感到上当受骗,遂与影楼协商,要求只按1500元套餐收费,但影楼以违约为由,要求其补齐剩余款项,否则拒绝交付照片。无奈之下,杨女士投诉到陕西省消协,陕西省消协随即展开调查调解,发现影楼存在恶意诱导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影楼表示接受消协调解意见,向消费者杨女士道歉并按最初约定消费额交付所有照片。
  除此之外,一些影楼随意更改与消费者的约定或降低服务标准也导致消费者不满。
  4月16日,消费者苏女士到陕西省消协投诉,称在西安市某大型婚纱影楼预定了一套5899元的婚纱照,双方约定了拍摄时间和外景地等内容,当日交付定金1000元。影楼在未通知其本人情况下更换了外景拍摄地,苏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影楼不愿退还定金,双方发生争执。
  陕西省消协受理投诉后,认为影楼单方变更要约条件,违约在先,依《消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解约并要求按双倍标准退还定金。消费者考虑到影楼并无恶意欺诈行为,没有依法要求双倍退还定金,只要求返还已缴纳的1000元,已属通情达理,经营者拒不退还定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面对消协人员有理有据的调查处理,影楼最终认识到错误,退还苏女士10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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