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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8.8万元轿车有奖促销 安徽阜南县一开发商被查处
作者:刘卫东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刘卫东 记者洪敬谱)为销售商品房,安徽省阜南县一开发商将价值8.8万元的轿车设置成特等奖进行促销,近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这一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久前,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接电话举报,称该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县城一售楼部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特等奖为一辆价值8.8万元的轿车,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接举报后,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来到被举报的房地产公司的售楼部现场查看情况,见到现场聚集了众多群众,一辆挂着红花的别克轿车摆放在现场,旁边还堆放着电视机、洗衣机等奖品。
  执法人员进入售楼部,现场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着“特等奖一名,奖品为价值8.8万元轿车一辆”等字样,售楼部店堂内设置的告示上也写着同样内容。
  执法人员对现场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对方承认开展了本次促销活动,同时绘制了车体广告在主要街道上进行宣传,并印制了宣传单向行人发送。
  执法人员向其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按照此规定,从其宣传单上看,该活动的特等奖(8.8万元别克轿车)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听了执法人员的法律宣传,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取消特等奖的设置。在执法人员调查期间,该公司移走了轿车,更改了广告内容,公布了取消的原因,并对因此给公众带来的不便表示了歉意。
  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调查,对违法行为也及时做出了改正,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其违法的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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