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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货手机当行货卖 赔偿2500元
作者:何琳 朱海


  本报南昌讯(何琳 记者朱海)明明花的是行货手机的钱,买来的却是水货手机。在江西省鹰潭市工商局执法人员的帮助下,消费者不但退了手机,而且还获得了2500元补偿。
  日前,鹰潭市月湖区消费者万女士在购买手机时,商家承诺是“正品行货”,但购买后经朋友提醒才发现,该手机外壳包装说明都是英文标注,且没有生产日期,很可能是“水货”。与商家交涉无果后,万女士向鹰潭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鹰潭市工商局执法人员随即介入调查。经该品牌手机鹰潭售后点工作人员确认,万女士所购手机并非“正品行货”。据此,工商执法人员耐心与经销商沟通,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商家退回万女士购机款,并赔偿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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