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雪骐
6月10日,本报B4版刊登了《我的面包机怎么就使用不当了?》一文后,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鲁建国指出,如果消费者没有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操作,就属于使用不当;但是如果产品使用说明没说清楚,那么消费者如何使用都不为过。因此,问题的关键就是说明书说明白了没有。
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测试技术研究所综合业务部主任张仁生就曾提示过记者相关问题。记者也曾仔细查阅过ACA面包机的使用说明。厚厚的一本使用说明,从第3页到第5页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其中关于面包桶的正确摆放一项中注明“启动面包机前,须将面包桶摆放到位。”但是怎样才算到位,却没有进一步的解释。
鲁建国还提醒记者,面包机身的上的标注也是说明的一部分,消费者也应该仔细查看。而记者查看机身,除操作面板上的按键指示外,只有上盖外部注明了操作菜单。看来,关于面包捅的安装和使用,说明书并没有说明白。
其实说明书说不明白的问题由来已久。记者就曾经抱着由外文直译过来的如同技术天书一般的说明书,满心向往着日本产品说明生动搞笑又奇葩的漫画说明。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呼吁,我国的电子电器产品的说明书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比如这款面包机的说明书,文中大量的图片、简洁的提示性文字,的确把一些安全问题简明扼要地说明白了;后面的菜单说明,更是图文并茂,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据其DIY出香甜松软的大面包。但是,在关于面包桶摆放等问题的说明上,则又过于简单,完全缺乏可操作性的标准性解释。
我们想提醒企业的是,消费者不是技术人员,更不是专家,而且我国的消费人群还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企业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某个问题有着约定俗成的标准,不需要在说明书中详细表述。企业在编写说明书的时候,应该假定认为,每一位消费者都是新手,需要说明书手把手耐心地教导。
鲁建国认为,我们的企业与国外知名企业一个最大的区别是,外资企业在说明书中会千方百计地做出各种提示,有些甚至可能奇葩搞笑。但是依据国外的相关法律,如果说明书尽到了提示责任,出现问题企业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否则可能面临巨额赔偿。但是,在我国,由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仅一年多的时间,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还有不少企业不了解,而出现问题后的处罚又较轻,因此企业在产品出现故障后,首先想到的是以使用不当等理由为借口推卸责任。
其实,对于企业来说,详细完备又清晰明了的使用说明,能够让产品更加完善,让消费者使用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从而为产品加分。如果真如产品的销售页面上介绍的一样,企业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上独具匠心,那么,为什么不让说明书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