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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大牌”再摔跟头警醒了谁
作者:田珍祥


  唯有消费者更理性,“洋大牌”经营者更自律,监管执法更到位,“洋大牌”质量门事件才会更少,市场环境才能更和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田珍祥
  今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服装、鞋类商品抽检结果显示,有95种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不乏古驰、爱马仕、普拉达等国际知名奢侈品牌。不合格商品中售价千元以上的商品占近70%,主要质量问题为色牢度、纤维含量及标识不符合标准或明示说明。
  事实上,近年来,“洋大牌”身陷质量门事件并不鲜见。就拿服装来说,2010年,浙江省工商局对杭州、宁波、台州三地市的多个商场销售的85批次进口品牌服装进行了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合格率仅为43.5%,涉及品牌包括爱马仕、范思哲、鲨鱼等。
  又如,2011年9月,全球最大的零售企业集团沃尔玛在重庆因假冒“绿色猪肉”事件被处罚整顿;2014年7月,美国福喜集团在上海的一家工厂使用过期原料被曝光……
  面对又一起“洋大牌”质量门事件,有必要再跟消费者、经营者、监管部门唠叨几句。
  对消费者而言,还是那句老话:外国的月亮并不一定比中国的圆。近年来,“衣食足”的中国人,消费观也从温饱型转向享受型,这本是一种历史进步。可是也有不少人,盲目崇拜名牌,在“洋品牌”面前丧失自己的评判标准:他们非洋名牌不买,“只选贵的,不选对的”。甚至,对于“洋大牌”的质量丑闻,也摆出不屑一顾的模样,认为只是小问题。
  这种“盲目崇洋”的消费观念,貌似前卫,实为迂腐。面对“洋大牌”的质量丑闻,真正“前卫”的做法是:看看自己所购的商品是否“中枪”,如果“中枪”,立即准备退货、索赔事宜,而且笃定决心,永不再购。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且不说如今许多 “洋大牌”也是“中国产”,我国市场上也出现了许多有着良好口碑的民族品牌,其品质与“洋大牌”相比并不逊色。消费者大可不必唯“洋大牌”马首是瞻,做一个理性的 “爱国消费者”又何乐而不为呢。,
  “洋大牌”经营者也别仗着自己是大牌,就忘乎所以甚至看人下菜碟采用双重标准对待不同区域的消费者。近年来,“洋大牌”实行双重质量标准、双重售后服务标准的做法,已经引起了不少中国消费者的反感与愤怒。
  从商业伦理来说,消费者选择购买“洋大牌”产品,是出于对其品牌质量的信任和好感。“洋大牌”公司到中国来开拓市场,同样应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消费者,才能赢得消费者持久的尊重和信任,否则最终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监管部门作为市场的卫士和消费者的靠山,对“洋大牌”要一如既往地加强监管。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对洋品牌的监管持有“一好百好”的思维惯性,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跨国公司的违法行为。面对近年来“洋大牌”质量门事件多发的现象,监管部门应该打破思维定势,对洋品牌包括“洋大牌”一视同仁地加强监管,对其违法行为,一视同仁地加以处罚。
  唯有消费者更理性,“洋大牌”经营者更自律,监管执法更到位,“洋大牌”质量门事件才会更少,市场环境才能更和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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