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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多家违规售卖隐形眼镜商铺
作者:董国成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董国成 记者薛庆元)如今,许多近视患者都会选择配戴隐形眼镜矫正视力。作为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出售隐形眼镜的商家必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场所设置等都有较高的要求。今年5月起,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产品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商家经营隐形眼镜是否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时是否索取了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是否经营无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润滑液等。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不少商家在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仍然违规售卖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产品,并且无法提供产品来源和正规的进货手续。
  执法人员在查验一些商家的隐形眼镜进货单发现,其中最便宜的一款隐形眼镜进货价仅12元,但销售价格一般都是百元左右。巨大的利润空间导致不少商家铤而走险,违规销售。目前,被检查的商家中涉嫌违规销售的隐形眼镜等产品已被全部没收,同时将被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
  专家表示,隐形眼镜和护理液都是第三类医疗器械,包装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属于进入人体的高风险医疗器械,如果产品不合格,配戴指导不正确,都将直接导致眼角膜的伤害。按照规定,经营隐形眼镜的商家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眼科医生或者中级验光师,但目前市场上不少商家都达不到这样的标准要求。
  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时,一定要看清店内是否悬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观察产品标签标示是否完整规范,注意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于没有中文说明的进口隐形眼镜,消费者购买时要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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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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