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华男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日前,辽宁省盘锦市工商局市场分局针对3月至5月在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热点问题,召开了汽车销售行业行政约谈会。会上,25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代表表示,对工商部门提出的问题将积极进行整改,并在会议现场签署了《约谈记录单》。
盘锦市工商局市场分局运输规范管理科科长吴国栋向记者介绍,工商机关此次在汽车销售行业推行行政约谈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汽车销售行业维权真空问题。工商机关对此次行政约谈流程及事后处理做了严格把关,坚持做到有法可依,力求通过这种以会代训、集中指导的形式,引导汽车销售行业的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并切实将工商职能从事后监管向事前规范指导、事中跟服踪务、事后监管定位转变。
据悉,盘锦市工商局在对汽车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无照经营品牌汽车、强制搭售汽车礼包、以不同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业性问题。例如部分汽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经销1种品牌汽车,可实际上有的企业还私自销售2种或3种其他品牌汽车;有的汽车销售企业取得了某品牌的国产车辆销售资格后,私自从事同品牌进口车辆的销售,并且自行设立多处非法人分支机构从事汽车经营活动等;也有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存在滥用市场独占地位、搭售商品、强制消费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如消费者在购买品牌车时,4S店借以办理牌照、贷款、保险等名义,额外收取不合理费用;部分汽车销售企业在店内店外宣传“贷款零利率”,实际为消费者办理时却收取3000元手续费。
除汽车销售行业整体存在的问题外,盘锦市工商局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其他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分别是:企业违背消费者意愿加价销售紧俏款型汽车、虚假宣传、设置霸王条款、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以及小病大修、首保时间被压缩、装饰商品质量不过关等。
据了解,有的汽车销售企业夸大优惠条件和所经销汽车产品的性能、参数。例如利用手中紧俏车型的资源和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要求消费者支付高于购车款的价格,享受所谓的“插队”提车待遇。其中有部分品牌车紧俏车型加价款达到了2至3万元;还有的在车展售车时,广告牌上明确标注立减2万元现金,但是等到消费者订车或者去缴纳车款时,却被告知2万元中包含3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大礼包”。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依据《盘锦市工商局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当地工商机关要求各汽车消费服务企业对照上述问题认真自查,预防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吴国栋告诉记者,为确保此次约谈取得实效,盘锦市工商局建议各汽车销售企业建立完善的消费者投诉解决机制,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意识,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理念,树立消费者至上的价值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