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日前,陕西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自今年7月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本次工作主要抽查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同时,对被抽查到的企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工商部门将通过独立计算机的摇号软件统一抽取全省企业年报抽查名单,主要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不同方式进行。抽查结束后,要将抽查结果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经检查发现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今年6月30日24点前未年报的企业一律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年报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陕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抽查过程中,省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的抽查工作进行督查。同时将抽查结果及时传送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