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一踩成“坑”的地面。
图2:◆新房的竣工备案表。
■张梦夕 本报记者 朱海 文/摄
国家标准规定楼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可自家新房的楼道净宽度只有1.1米;开发商宣称将斥资在小区内建设公园,可到收房时发现,原先规划的公园成了垃圾场;还有女性业主发现,新房的水泥地面穿高跟鞋一踩一个窟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江西南昌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业主如期收房,并且拿出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的新房竣工备案表。这是怎么回事呢?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新房问题多业主拒收
业主代表蔡女士向记者反映,2013年年底,她花费近80万元,在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与祥云大道交汇处的“绿地学府公馆”购买了一套新房。双方约定,今年6月底前交房。
到了约定时间,蔡女士收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蔡女士在验房过程中发现,新房存在诸多质量问题:首先是楼内的过道太窄,实地测量显示,楼道的净宽度只有1.1米,而国家标准规定楼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米。其次是新房的水泥地面质量差,用脚稍微用力踩下去,水泥地面就会开裂;有女性业主穿着高跟鞋走在新房的水泥地面上,竟然踩出了一个个窟窿。
另外,当初蔡女士在选房时,“绿地学府公馆”置业顾问宣称“开发商会斥资3000万元,打造面积达三四万平方米的抱石公园”、“先造公园后建房”等。蔡女士说,业主们之所以选择在“绿地学府公馆”置业,就是看重绿地的品牌和兴建公园的承诺,可到了交房的时候,她看到原先规划的公园成了垃圾场,堆的全都是建筑垃圾,看不出一丝公园的景象。
由于新房存在诸多质量问题,蔡女士等300多户业主拒绝收房,并多次与开发商联系,但对方始终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竣工备案表显示合格
7月13日,记者来到“绿地学府公馆”小区了解情况。记者在小区的门口看到,开发商宣称的“抱石公园”现场,垃圾已基本清理完毕,有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绿化施工。
在小区4栋的楼道里,业主端先生和邵先生现场演示,两人无法并肩同行,只能侧身而过。业主们现场进行了测量,4栋一楼通往电梯口的过道宽度为1.12米;而建设部发布的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规定:“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米”。
端先生和蔡女士前往物业公司取新房钥匙,准备带记者进新房查看地面质量问题。物业人员拒绝提供,称“钥匙不在物业公司”。端先生说,他的手机里存有小区1栋1901号业主穿高跟鞋把新房地面踩出坑的视频。记者在这段视频中看到,一位穿着高跟鞋的女士在地面上行走,每走一步,地面就会留下一个窟窿。
业主带领记者来到小区的地下车库。记者看到,车库的墙顶出现了大面积的霉迹,部分墙体表面开始出现裂开脱皮现象,地面有积水。蔡女士告诉记者,不仅车库是这样,小区内很多业主的家里也出现了墙面、地面、管道漏水的现象。
端先生对记者说,7月初,业主代表向开发商南昌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了新房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拿出了新房的竣工备案表,备案表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共5个单位均签字盖章,表示“质量合格,同意验收”。“这样的新房,竟然‘质量合格’,作为业主,我们真是哭笑不得。”端先生说。
记者拨通了开发商负责和业主协商的刘经理的电话。刘经理称自己正在开车,不接受采访,建议记者拨打公司的电话预约。记者拨通了开发商的电话,工作人员留下了记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称会给记者回复。截至发稿,记者也没有收到对方的回复。
端先生对记者说,此前他们曾多次向南昌市相关部门反映小区的房屋质量问题。7月11日,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信访办的协调下,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协商后达成一致:“整改期限为期1个月,开发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园的修建,并对业主提出的新房质量问题予以解决;在7月30日之前交付新房,7月作为交付新房免责期,若7月底还是无法交房,那么业主将按照合同双倍追责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时至今日,开发商始终没有提出解决方案。
可引入第三方鉴定
7月13日,记者和业主代表来到南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该站监督验收科龚科长告诉记者,小区的新房验收是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并非监督站验收,该站不了解小区的验收情况。6月底,该站收到业主的投诉,反映小区楼道过窄。7月初,工作人员实地测量了过道宽度,约为1.1米,未达到1.2米的国家标准。调查过程中他们还发现,该小区设计图纸上的过道宽度为1.1米。该站向住房建设部门提交了相关证据,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预计7月底左右,调查结果就会书面交付给业主。
至于业主们提出的新房地面质量问题,龚科长说,之前工作人员去小区取证时新房还没有交付,无法进入新房内了解相关情况,近期将再次派人前往小区实地检查地面质量问题,并在得出结论后给业主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小毛向记者表示,开发商在设计建房时,必须遵循国家标准或高于国家标准,否则,设计规划部门就属于违规设计,开发商哪怕是按照设计建设都属于违规行为,业主可以追讨开发商和设计单位的责任。其次,虽然开发商能提供新房的竣工备案表,证明新房的质量合格,但在业主有异议的情况下,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对新房的质量重新进行检测。如果新房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甚至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既可以选择退房,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并补偿经济损失。
南昌市社科院助理研究员张小波表示,上述纠纷中有两个怪现象值得反思:一是过道宽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什么会被设计部门设计在图纸上?为什么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二是面对如此明显的质量问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共5个单位,居然在竣工备案表上签字盖章,表示“质量合格,同意验收”,建议业主们搜集好相关证据,追究开发商违规和监管部门失察的责任。
7月16日,蔡女士致电记者,称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正在每栋楼的楼道口,用砸墙的方式来拓宽过道宽度;可是,过道墙体是该楼的承重墙,不可以拆除或敲打。尽管业主们多次提出不同意见,但工作人员不予理睬,令业主们忧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