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诸如“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完全是一种瞎折腾,就像补办老年证需要丢失证明一样,这样的证明显然没有多少意义。因此,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时,应该加以甄别,能减就减,对不必要的证明,应及时取消。
■刘剑飞
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据8月5日《新京报》报道)
虽然最终还是开具了民政局所要的丢失证明,可是从信件中还是能看出派出所相关人员在开具这份证明的不情愿,就像信中所言,“不开此证明,老人就补办不了老年证”;可见,开具证明只是为了方便老人办证,不想让老人再次奔波。也就是说,这份证明对于补办老年证而言可有可无,并非补办老年证的必须证明。
事实上,证明泛滥不仅让群众奔波劳累,相关部门也心存抱怨。这些证明不仅增加了群众负担,让很多群众疲于奔波,也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负担。很多时候,这些证明并不能证明什么,更像是一张废纸,可是就是这样一张类似废纸的证明,却让很多人饱受奔波之苦。一些部门为何如此迷信证明,说到底还是害怕担责。一旦出现问题,那张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就是推卸责任最好的凭证。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一些窗口单位在为群众办理手续时,往往强调证明,这让很多群众怨声载道、苦不堪言。而这种迷信证明的行为,也无疑在增加着派出所的工作负担。
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开具证明的派出所终于发飙了,将矛头对准了民政局,说出了 “群众的心里话”。可是,这种批评却不常见。在现实中,很多“派出所”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会按照要求开具证明,虽然也有不想让群众再次奔波的考虑,更多的却是对这种 “增加老百姓麻烦”行为的沉默,没有多少能像同兴派出所一样站出来进行指责和批评的。这一方面因为派出所和民政局都属于行政部门,拉不下面子,即使工作中出现不满,也碍于情面,忍气吞声,不想撕破脸,因此 “官官相护”;另一方面,即使明知道证明没有多少作用,还是抱着“盲目理解和配合”的心态,勉为其难地开具,不想落下“不作为、不配合”的口实。殊不知这种盲目地毫无选择地配合,无疑是对证明泛滥的纵容,久而久之,必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更多可有可无的证明出现。
并不是所有的证明都不需要,有些业务确实需要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可是很多时候,一些诸如“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完全是一种瞎折腾,就像补办老年证需要丢失证明一样,这样的证明显然没有多少意义。因此,窗口单位在办理业务时,应该加以甄别,能减就减,对不必要的证明,应及时取消。
因此,派出所批评民政局可以视为是对证明泛滥的一种反击,也是对群众利益和公权的维护,这种为群众说话的批评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