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庆元
炎炎夏日,水上乐园成了人们避暑的好去处,消费者不仅在这里能感受到清凉,而且众多惊险的赛道项目也让人感到兴奋刺激。但是,一些水上乐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7月,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组织了体验水上乐园活动。8月3日,江苏省消协发布调查报告,显示部分水上乐园存在水质不达标、重复收费等问题。
一票通难“通”
据了解,被调查的水上乐园分别是:南京江宁水魔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谷、常州中华恐龙园水上世界、连云港连岛大沙湾海滨浴场、苏州乐园水上世界、徐州加勒比水世界、扬州海浪谷水上乐园。
调查发现,部分水上乐园的门票名义上是一站式入园,持票即可游遍所有项目,但情况并非如此,比较典型的是额外收费,如徐州加勒比水世界,要享受SPA阳光吉普岛风情温泉还需在园外购票处额外交纳19元,若在园内购买价格则为29元。此外,在部分游乐场,购买一个防水手机袋还要收取38元。
水上乐园内的储物柜租金也存在问题。一般来说,消费者入园游玩都会携带衣物等个人用品,而水上乐园的很多项目又不方便携包在身,大部分消费者都需要使用储物柜,储物柜的租金从10元到30元不等。
有消费者表示,商家在宣传时称,只需购买一张门票,所有开发项目免费游玩,入园后才发现商家以各种名义需要消费者另加费用。江苏省消协认为,既然商家宣称为一站式门票或者通票,那么提供雨衣、皮筏、泳圈、淋浴、储物柜等属于水上乐园游玩项目的基础配套设施(设备),属于经营者的责任,不能以此变相再收取费用。《消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水上乐园商家应对这种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整改。
物价普遍较高
江苏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去年的消费调查中发现,很多水上乐园单方强制规定,不准游客携带食品饮料。而今年这种情况未再发现,说明经营者已接受了消协约谈建议,有了改进,值得肯定。
但是,水上乐园物价较高这个问题似乎没有缓解。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所有水上乐园内商品的售价基本为园区外售价的两到三倍,比如在某水上乐园,一位常州消费者花费8元购买了一瓶500毫升可口可乐,而超市相同商品售价为3元。与此同时,一些水上乐园内不出售廉价且实惠的矿泉水,只售卖价格较高的各种饮料和果汁。
对此,江苏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应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水上乐园是相对封闭的环境,消费者来水上乐园难以提前购买和携带大量商品,进入园内后又不能再出园购买,经营者如果只从盈利出发,难免有强买强卖之嫌,希望水上乐园能“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之所想”,提供实惠廉价的商品,让消费者能真正自主选择。
调查中还发现,部分水上乐园的门票、租赁储物柜等,均不提供发票,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不便。
环境卫生堪忧
水上乐园水质卫生得不到保障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个别水上乐园环境卫生不达标,安全保障措施不足。”江苏省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说。
调查显示,多家水上乐园虽然水质较清,工作人员也能定时清理水面的漂浮物,但水底杂质较多。只有个别水上乐园采取电子公示牌的方式,将气温、天气情况、泳池水温、pH值、浑浊度、游离性余氯、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项目公示,并将国家标准一并对比公示,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这一做法值得其他水上乐园经营者借鉴。
水上乐园有很多高层娱乐项目以及刺激性较强的游戏,调查发现,经营者只是在票面或入口处设置“游客须知”等内容,但在风险性较大的游戏项目醒目处却没有设置特别禁忌提示,并且在排队拥挤等情况下缺乏有效的疏导和警示。
另外,夏日高温天气,消费者长时间排队,皮肤易晒伤。《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江苏省消协建议水上乐园可采取喷洒水雾等方式加以改进,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江苏省消协发现水上乐园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江苏省消协希望商家加大力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水上乐园能真正感受到舒适与快乐。同时江苏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向消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