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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佛山市消委会测评配镜服务及质量
26个眼镜样品 4个不达标
作者:岳宵轩 黄劼


  本报广州讯(岳宵轩 记者黄劼)验配的26副眼镜样品中有4个样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这是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和佛山市消委会开展验配眼镜服务及质量测评工作的结果。
  据介绍,在广东省消委会的规划指导下,从今年5月份开始,佛山市消委会开展了验配镜服务及质量测评活动。测评活动共分网络调研问卷调查和志愿者体察测评。
  佛山市消委会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发布问卷,共有285人次参与了此次调查,参与者均在眼镜店有过消费体验。问卷调查中显示,消费者较为看重配镜价格和质量,以及眼镜款式。大多数消费者能接受的眼镜价格在500元以下。消费者在眼镜店的消费过程中遇过的问题多为“收费虚高”“镜片功能与商家宣传不符”“验光师态度不认真”及“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等,在配镜中没有遇到问题的消费者寥寥无几。在配镜过程中发现经营者存在服务问题,大部分消费者会选择“与经营者直接交涉”或“向消委会投诉”来解决。
  在志愿者体察测评中,来自佛山当地不同区域的26名志愿者参与配镜的全过程,最终完成问卷共26份,其中涉及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的22家不同的眼镜店。主办方通过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数据分析,并采集法律专家意见,形成了配镜服务分析报告。报告中发现,眼镜店存在没有“亮证”经营、验光师资质不明、单据发票开具含糊等方面的问题。
  在对配好的26个样本镜片进行质量检测发现,有4个眼镜样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分别是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菲凡视力眼镜店的配镜样品被检测出光学中心偏差不符合要求;佛山市禅城区宝恩明眼镜店的配镜样品被检测出球镜顶焦度偏差和柱镜顶焦度偏差不符合标准要求,且后者偏差较大;佛山市高明区斌斌眼镜店(精功眼镜)和佛山市禅城区艺视眼镜行的两副眼镜因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都被直接判为不符合要求。
  据介绍,佛山市消委会已向这4家眼镜店发函,告知其检测结果。除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菲凡视力眼镜店不复函以外,其他3家眼镜店都回函表示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今后加强培训和管理,会进行针对性整改。
●消费警示
别盲目追求功能
  消费者配镜注意事项多,应合理地选购适合自己的眼镜。质量不合格的眼镜不但起不到矫正视力的作用,还可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不宜盲目追求功能性眼镜。学龄期青少年最好不要长期佩戴防蓝光眼镜。防蓝光主要是防止各类电脑、电视机屏幕、节能灯等各种新型人造光源发出的不规则频率的短波蓝光。目前市面上频出的防蓝光、防辐射等功能眼镜,这些眼镜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保留维权凭证。购买眼镜后,要保留配制眼镜加工单、发票、售后服务承诺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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