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15年9月起,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工作,这意味着该省导游迎来了签合同领薪酬的时代。
8月18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云南省持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的人员36429人,持有导游证(IC)卡人员24638人。其中,仅昆明市便有在册导游15803人,通过导游年审的8860人,实际带团导游人员4700余人。
《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探索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导游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带团补贴加绩效奖励构成,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按月发放,发放标准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绩效确定。
同时,为有效解决导游无固定工资、无工作底薪、无稳定收入的行业问题,《改革方案》还明确,将推动已建立工会的旅行社、导游公司及有关行业组织,依法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建立健全导游工资分配共决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黄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