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纲 本报记者 贾珺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接到消费者孟女士投诉,称其购买的帅康牌抽油烟机在使用多年后,出现噪音大、吸力下降问题,于是拿出当时购物凭证附带的保修卡,按照保修卡上面尾号为3011的维修电话致电维修客服。维修客服上门维修后,收取了孟女士1000元的维修费。随后,孟女士发现抽油烟机并没有完全修好,噪音还是很大,抽油烟力度仍然不够。再次拨打该维修电话时,发现该部电话竟无人接听了,孟女士只好到丰台工商分局六里桥工商所投诉,寻求帮助。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这起投诉后,通过调查发现帅康公司的售后服务电话的尾号为1111,并不是孟女士当初报修时拨打的号码。
原来,孟女士打的电话并不是现在帅康公司的售后服务电话,上门维修的也不是帅康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帅康公司的售后客服承认尾号为3011的这个电话曾经是他们的售后客服电话,但这个号码已于2007年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声明作废了,也已经办理了销号业务。
因为孟女士并没有向当时的维修人员索要票据,现在也无法联系到当时的维修人员,无法明确责任主体。而帅康公司认为第一次上门服务的并不是帅康公司售后维修人员,如果需要再次维修,孟女士需要交纳相关费用。
就此案例,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孟女士,购买使用多年后,产品出现问题需要联系厂家进行维修时,应该仔细核实售后服务电话是否已更改,再联系维修。维修之前应该确认维修人员的身份资质,以免被不法分子冒名欺骗。交费时,应索要票据并留存,作为产生消费纠纷时的证明依据。另一方面,帅康公司作为知名电器商,应该妥善处理原先的售后客服电话,比如采取停机保号等方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企业名义,给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