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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平潭综合试验区
简政放权引爆市场主体创业激情
作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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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平潭综合试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图2:平潭综合试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本报记者 张文章 文/摄
  李先生是新成立的福建建工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2015年9月8日上午10点,他来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上交填好的信息采集表后,11点15分就领到了崭新的营业执照,11点55分,企业相关印章也领到了。
  收件之后马上就办、马上出证,并非李先生独享的特权,所有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注册的企业均能享受这项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将商事主体的设立登记审批时限压缩到3个小时内,也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具特色的标志性改革措施之一。
简政放权提供便捷服务
  9月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良希告诉记者,2013年12月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福建省率先“试水”,启动了商事制度改革,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改革近两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不断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打造宽松的投资软环境,赢得了国内外投资商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制度改革经历了3个阶段。
  首先是证照统发阶段。2014年5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改变过去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发证照的模式,设置商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企业注册涉及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统一发放。证照统发将内外资企业注册时间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和13个工作日统一缩减至5个工作日。
  随后进入“一证三码”阶段。2015年3月,推出“三证合一”模式,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证,但仍保留各自的号码。
  目前已经进入“一证一码”的第三阶段。在编码规则上,以组织机构代码编码方式为主,融合吸收其他证照号码的特点,形成了18位统一编码规则。今年5月4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率先发出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一照一码”商事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局长卓华彬告诉记者,该区在企业注册环节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简政放权精神,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为例,就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价格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卫生监督管理等职能,未来还将承担起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以往,个别项目需要到几个部门办理手续,现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解决。在企业证照办理等方面,由过去的6个部门31个环节精简为行政审批局1个部门3个环节,商事登记前置条件大幅减少。2014年2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正式实施,将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从227项缩至6类15项;2015年7月22日,又将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缩至6类9项。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制度改革频现亮点,率先实施外资企业“直接登记制”,至今已有413家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直接登记制申请注册登记;推行联络地址登记制模式,企业只要提供联络地址就可以登记,已有900多家企业受益于此项政策;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选用,允许企业在办理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繁体字等作名称。今年4月21日起,实施“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证一码、一章审批、印章即刻、立等可取”的“六个一”运作模式,颁布首批电子营业执照。
创建新型信用监管体系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处是福建工商系统最独特的处室,这个新处室也是平潭创建新型信息监管体系的一个着力点。该处室负责人瞿武朝告诉记者,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监管的核心在信用。“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提高了政府部门行政效率,同时倒逼推动各部门把工作重心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进审批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监管、企业信用监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平潭综合试验区在放宽放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把严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着手,加强年报公示率的工作通报制度,强化市场监管系统自身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2014年8月1日,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正式启动,商事主体须通过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报2013年年度报告,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迄今已公示3000多条企业异常名录。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现已着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项目,构建信用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和社会共享,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分别实时录入和反馈,形成记载每家经营主体的基础信息档案,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对接。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实施市场主体的“宽进”,市场经营秩序“严管”,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各类主体数量均较改革前翻番。截至2015年9月6日,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3053户,其中内资企业7761户,外资590户,个体工商户14702户,分别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增长了92.20%、115.05%、213.83%和79.36%。
  平潭综合实验区商事制度改革也激发了台资企业的投资热情。台商薛清德是商事制度改革最早的受益人之一,2013年12月2日,他领到了平潭丰辰百货公司营业执照,这样他在平潭开设的珠宝、钟表、品牌服装等8个门市店铺就可实现一证多址,方便管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免税商品交易市场自2014年开业以来,累计签约入驻商户212家,已开业运营150家,销售额达4.3亿元;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达成入驻意向的有373家企业。
探索两岸商事主体互认
  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谢秀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下一阶段,平潭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思路,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和深度,服务平潭开放开发。
  据悉,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在延续“六个一”审批模式,在实现申请文书自动生成、业务流程智能流转的基础上,探讨在人员身份智能识别、个人及市场主体电子签章的介质及法律效力方面,实现商事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进程。此外,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精干力量,研讨并起草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商事主体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的配套材料,待对海峡两岸商事主体法律地位、各职能部门认可和衔接,及后续监督、交易对象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后,将探索在平潭综合试验区试行两岸商事主体互认登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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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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