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建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工商局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动员培训大会上获悉,为保证9月1日起新《广告法》得到贯彻落实,该局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对各地查办案件情况进行考核。河北省工商局巡视员刘建新表示:“要让所有违法者切身感受到新《广告法》是名副其实的利剑,不是痒痒挠”。
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广告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月严重违法广告发布量由1月份的5430条次,下降到7月份的1532条次,下降幅度达71%。但是,全省广告市场秩序距离根本性好转还有很大差距,严重违法广告发布情况综合排名在全国仍然较高,部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媒体违法广告时长违法率高达70%,保健类、投资收藏类违法广告连篇累牍,欺骗误导消费者,以互联网广告为代表的新媒体广告监管问题日益凸显。
如何缩短广告监管执法力度、执法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的距离?河北省工商局决定抓住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的有利时机,以贯彻实施新《广告法》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通过抓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抓监管降低社会危害、抓惩处树立执法权威、抓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同时,确定了在执法过程中,可视情况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在处罚时,可视情况依法适用“认定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罚规定的原则,主动作为,严厉惩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河北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刘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进一步降低违法广告社会危害,一方面,在日常监管中将督促指导大众媒体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广告发布审查制度,结合广告经营单位年度检验,对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不落实、广告违法行为严重的一律责令整改停播,直至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依托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以及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辖区各主要媒体实行不间断监测,对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及时停播、停发,并根据广告监测结果,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公告,向有关单位发送监测通报,最大限度降低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
近期,河北全省工商系统将组织实施“新《广告法》培训月”活动,按计划分期、分批、分对象举办新《广告法》培训班。河北省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动员大会采取“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做了专题讲座,深入翔实解读了新《广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