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纲举)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中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
据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针对VOCs征收排污费,标准将体现奖优罚劣原则,VOCs排放超标企业付费将是排放浓度达标基础上减半企业的4倍。具体而言,VOCs排污费征收分三档:通过VOCs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据了解,此次针对VOCs排污收费在全国尚属首次,北京涉及约2000家企业,意在以此推动企业自行更新技术,减少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