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出租车价格违法行为突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8月份全国价格举报情况分析显示,出租车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突出。8月份,全国共受理出租车价格举报投诉共计467件,环比上升4.89%。
出租车行业价格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出租车司机不公示价格、不使用计价器收费;出租车司机拼客运营或绕路运营;出租车司机在节假日或特殊天气、时间条件下借机涨价;燃油附加费收取较为混乱。这些违规收费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反映十分强烈。 (法制日报)
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将出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制度,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即将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同时,目前正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网络购物7日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
(法制日报)
微信朋友圈转虚假广告将受罚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首次公开表示,虽然微信朋友圈的监管仍有障碍,但如果发现线索清晰的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举报,由工商部门查处。对于转发虚假广告,张国华解释,若以盈利为目的,始作俑者同样要受处罚,与发布者同罪。只是好心帮朋友的忙则不作为主要责任者,但也要有相应的处罚。 (中国新闻网)
维权太麻烦消费者宁吃亏不投诉
近日,深圳晚报社与中国移动资讯客户端ZAKER联合调查显示,40.28%的受访者在购买到不满意的服饰类商品时会选择投诉,59.72%的受访者则表示不会。一位资深买手告诉记者,“投诉渠道的不明显,投诉反馈效率的低下”,是他们宁愿“亏点钱”也不愿“浪费时间和精力去投诉”的主要原因。 (深圳晚报)
10月起电商预售商品也能退货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大促销如果再出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或将会被查处。记者在该规定中看到,针对网络集中促销,该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楚天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