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陕西省消协成立专家委员会、志愿者律师团。
图2:陕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薛华在陕西省“3·15”晚会现场。
金秋十月,丹桂飘香。记者走进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北侧的陕西省消费者协会,采访了陕西省消协这个充满着创新活力的组织,将近两年来陕西省消协为民维权、强化服务、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让全省千万消费者更有力量的诸多事迹,一一呈现给广大读者。
落实新《消法》创新性开展年主题活动
2014年以来,陕西省消协以贯彻落实新《消法》为抓手,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全面深化消协组织改革,推动消费维权深入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贯彻“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和“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工作中,精心组织筹划,积极开展“3·15”系列咨询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商品市场调查,不断完善消协组织的网络建设,热情受理消费者投诉,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推进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辉煌业绩。
2014年年初,根据“3·15”整体活动方案,陕西省消协秘书处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内容,对任务进行了分解,责任到秘书处各位成员,对各项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整个纪念活动的高标准落实。陕西省消协联合陕西省工商局于3月15日在西安城市中心的新城广场举办大型纪念活动。当天,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254件,其中咨询213件,投诉41件。
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条件下,先后成功举办了第八届、第九届“3·15”晚会。晚会全面盘点了全省工商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件,既曝光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虚假欺诈行为,又揭露了在新消费环境下的骗局和陷阱,以及消费生活中不为人知的潜规则。为共同防范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为广大网民打造一个安全放心的互联网环境,第八届晚会创新性的由陕西省消协、陕西省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倡导成立了“陕西省反网络诈骗安全联盟”。这种多部门联合构建反信息诈骗联盟的合作在全国尚属首例,为全国共建互联网安全带来有益的经验。
今年“3·15”期间,陕西省消协借新《消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与《西安晚报》联合举办了新《消法》有奖知识竞赛,吸引了全国各地4005名消费者参加,以及结合消费热点在媒体开展专题访谈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两年的“3·15”期间,仅通过电视举办消费维权节目32次,接受报社记者采访 56次,刊登各类稿件110篇,通过广播开办专题节目52次。
多措并举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近年来,陕西省消协一直把推动消费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2014年下发了《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通知》,申报建立了“消费教育基地”有关企业的首次实地考察程序,按照“消费教育基地”相关工作的要求,完成了申报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2015年1月,陕西省消协在西安举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授牌仪式,在金融等17个重点消费行业设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基本满足了消费者对这些行业消费知识的需求,对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鼓励和督促经营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联合陕西省工商局首次将不同类型的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星级管理,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消费者、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针对当前消费热点、易发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与消费提示以减少消费纠纷。两年来共发布消费警示6个、消费提示28个,内容涉及食品、旅游、汽车维修、出国留学、虚假售房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消费信息,鼓励、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
同时,举办了“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消法维权进景区”等活动,开展受理投诉咨询的同时,把新《消法》送到消费者手中,在全省消费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强化监督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近两年来,陕西省消协认真做好日常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实在在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消协良好的形象。
一是及时向社会发布“投诉情况与分析”。陕西省消协本着“每季度小分析、每半年大分析、每一年总分析”的工作原则,积极研究消费者的投诉方向与类别,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为政府职能部门做决策提供切实有效的分析数据。
二是发布新《消法》实施典型案例点评。陕西消协将宣传贯彻新《消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社会监督、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新《消法》实施后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发布,积极推动了新《消法》的宣传,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在“十大消费热点”领域与当地主流媒体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发布“陕西消费指数”,在全省消费者中反响:强烈。
借力专家团让消保工作更加专业
一是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为集中社会力量和智慧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改革创新,提高消费者协会维权工作法制化、专业化水平,2014年10月份成立了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陕西省消协向受聘的43名专家、43名律师颁发了聘任证书。
二是配合陕西省人大修改消保条例工作。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和准备,特别是参照、比对新《消法》新增条款,在陕西省人大法工委召开的征询陕西省消保条例修改方式和意见的座谈会上,提出了13条修改建议,得到了陕西省人大的高度重视。
三是安排专家和律师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陕西省消协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成立后,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消协迅速组织力量,及时联系、安排专家、律师解答消费者咨询,并认真登记和记录消费者咨询和反馈情况。
四是制定了转请专家委员会、律师团受理消费者咨询登记制度。为了规范消协各部门转请专家委员会、律师团受理消费者咨询,本着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制定了由各部门第一接待人对需咨询的消费者进行登记,然后再进行内部转办的登记制度。这项制度能够方便消费者咨询,避免消费者多次转打电话甚至产生误解的情况发生。
五是开展法律援助进商场活动。陕西省消协组织律师团分别与省内大型购物中心、建材家居店以及各大家电卖场先后12次联合开展了“陕西省消协消费维权法律援助进商场咨询宣传活动”,消协有关负责人、律师团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及数万人次的消费者参加。
采访结束时,记者恰巧碰到了刚刚从陕西省人大参加全省“一法一条例”会议归来的陕西省消协秘书长刘春阳。说起今后的工作展望,刘春阳秘书长掷地有声地告诉记者,陕西全省消协组织要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推动基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别是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勇于担当的精神,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