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其出席《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纪念活动并强调
站在消费者立场 反映消费者呼声筑牢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主阵地
作者:郝军 董芳忠 田珍祥
图1:▲新版中国消费网正式开通。 图2:◆食品安全大调查启动仪式。 图3:▼建议平板电视安装架“二选一”。 图4:◆发布专车服务调查结果。 图5:◆打击网络欺诈确保消费安全活动启动。 本版照片由本报记者郝军 董芳忠/摄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10月23日,纪念《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周年暨“互联网+”时代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展望活动在京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受张茅局长委托代表总局党组出席活动并讲话。马正其对《中国消费者报》成立30年来在推进我国消费维权事业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的贡献予以肯定,并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消费者报》要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筑牢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主阵地,坚定地站在消费者的立场,高举消费维权大旗,认真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舆论监督,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努力促进我国消费经济转型升级。 马正其表示,作为国家工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报纸,《中国消费者报》创刊30年来,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践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办报宗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30年来,《中国消费者报》推出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和冲击力的新闻报道,呼唤规范秩序、揭露虚假宣传、维护公平竞争、倡导依法维权、回应社会关切,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强烈关注,有力推动了一系列消费维权难题的解决,充分发挥了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主阵地的作用。特别是在唤醒消费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法治化进程,推进消费维权法治化方面,为我国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积极发挥了鼓与呼的作用。此外,通过新闻报道和科普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维权案例、消费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关爱生命健康、关注生活质量、更新消费理念,为促进我国消费经济转型升级营造了良好氛围。 马正其强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消费者报》要勇于担当、改革创新,筑牢消费维权舆论监督主阵地。 一是坚定地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中国消费者报》要始终代表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忠实反映广大消费者的呼声。要坚持既定的办报宗旨,做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两翼齐飞。要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通过持续深入的调查采访和策划报道,忠实地反映广大消费者的心声和诉求,为老百姓更加放心地消费、更加理性地消费鼓与呼,真正成为中国13亿消费者消费选择的指南针和依法维权的代言人。 二是密切关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要密切关注消费领域的新变化、新动向,认真研究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为达成共识、完善立法、加强监管提供参考,为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服务,为建立“互联网+”时代消费维权新模式作出积极探索。 三是积极推进媒体融合创新。要认真落实中央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研究把握好新闻传播规律、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创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据、12315投诉数据、网民消费情绪表达数据等进行分析,为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开展消费维权提供参考和服务,不断提升新传媒格局下的自身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消费维权新型主流媒体。 四是大力强化报社自身建设。要着力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要着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出版经营;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新闻从业能力和素质,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消费维权新闻采编队伍;要着力提高资源整合能力,把政府、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企业、消费者等各方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翟惠生出席活动并讲话。国家工商总局部分司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消协负责同志,中国消费者报社历届老领导、老员工代表,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知名企业、部分媒体代表参加了当天的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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