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伯涛 本报记者 尹训银
山东省莒南县地处鲁东南鲁苏交界处,南与江苏省赣榆县、东与日照市岚山区相邻,是典型省际接合部,社情复杂,打击传销的任务重。近年来,莒南县工商局根据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打击传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立足职能,统筹策划,按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以打促防、标本兼治”的原则,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为依托,以市场巡查为手段,强化宣传抓预防,依法履责查窝点,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以来辖区内没有发现传销活动。
加强领导
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莒南县工商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了打击传销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建立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为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每年3月份,县综治委召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对打击传销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在辖区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通过调研,制定并下发了《莒南县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打击传销专项督查方案》,将打击传销纳入“平安莒南”建设和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督查,每年进行考核,为打击传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今年3·15期间,县工商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等,通过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电视字幕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地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打击传销工作,曝光典型案例以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
仅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布警示提示6次、电视字幕广告16次、手机群短信23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人员及车站、宾馆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宣传。与公安机关协同行动5次,清理出租房屋220处次,清查暂住人口131人,发展打击传销义务监督员50人。
强化联合执法防止传销苗头出现和蔓延
每年年初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都在县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县工商局与公安机关成立了联合执法行动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10个工商所与派出所密切配合,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
集中排查摸底,做到有的放矢。为确保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取得预期成效,首先是进行全面排查。辖区工商所与公安派出所、村委配合,印发“集中行动摸排表”,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情况进行认真登记,真正做到摸排工作全覆盖。其次是重点区域排查。对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实施重点排查,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摸清传销组织的内部情况和活动规律。再次是重点场所排查。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宾馆、招待所、旅店等场所负责人会议,要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辖区执法部门。同时会同公安部门以清理出租房屋为突破口,做到村不漏街,街不漏户,最大限度地挤压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其蔓延。
集中进行清查,实施严厉打击。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实行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集中指挥,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端窝挖点,露头就打。针对传销的新特点,重点打击“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查处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仓储、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重点预防向学校渗透进行传销的行为。根据掌握的线索,经前期摸排,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配合下,出动车辆6台次、20余人次,依法查处了一起法蕾雅传销案,教育遣散人员20余人,对以何某为首的传销组织进行了依法处理,维护了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
加强日常防控,实现及时处置。充分发挥“110”和“12315”两个举报网络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沟通,做到传销活动举报一件,落实一件,查处一件,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发挥工商所和派出所“两所”职能作用,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实现关口前移,做到露头就打。落实村委会、企业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做到重心下移,早发现、早查处,全县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打击传销日常防控体系。
创建无传销社区让传销无立足之地
在加大打击传销执法力度的同时,县工商局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长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省市县综治委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活动中,县工商局重点推行了“四个一”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打击传销联系卡)、发放“一封公开信”(致社区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覆盖全县范围内的监管网络)。此外,调动和发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村委会的积极性,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防、打、控、管”四位一体的传销防控长效机制,大力建立基层监管防控体系,防止传销反复和蔓延。结合“三站(消费者协会联络站、12315投诉举报站、无传销社区工作站)”,在村居、学校设立打击传销工作站的基础上,加大了无传销社区(校园)创建工作,制作“无传销社区”牌匾,做到工作制度上墙,公布传销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建立打传工作台账,设立打传工作办公场所。
通过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活动,教育了群众,动员了社会力量,营造了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传销失去了滋生、蔓延的土壤,使传销无立足之地。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杜绝了传销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成规模传销群体基本清除,基本实现了传销“进不来、骗不到、传不开”的目标。到2013年底,辖区242个村庄(社区)、30所校园均达到无传销社区的标准,无传销社区(校园)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