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通讯员胡揭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授予容县、陆川县“无传销县”称号,两县成为玉林市首批“无传销县”。
今年9月,玉林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检查考评组,结合“强治创平安,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督查工作,对容县、陆川县创建“无传销县”进行检查考评。经过检查考评组成员对两县创建“无传销县”的工作的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认为两个县县委、县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创建“无传销县”工作,成立创建无传销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县政府拨付专门的打传经费,将打传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工作,强化联合执法,特别是在强化群防群治,多方宣传方面做得很好,全面实现了无传社区(村)全覆盖。为此,两县荣获了玉林市首批“无传销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