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刚
我国各地有数以万计的传统村落,它们风景如画、古色古香,但因村民大量迁居城市,导致很多传统村落资源流失严重甚至濒临消亡。旅游业界一致认为,发展旅游业或可遏制古村落的衰败势头。然而,开发与保护向来都存在矛盾,如何找到平衡点成为旅游业界讨论的焦点,这不仅关乎我国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也关乎游客的休闲感受。
资源流失严重
我国的许多古村落正在逐渐消亡,其原有的传统文化、乡土建筑和风貌正在消失。国家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副司长卢英方在分析传统村落的快速衰败时,提到三点原因:一是农村的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向城市,村庄的空心化问题严重,而空心村对建筑的影响很大,没有人在里面生活,建筑很快就会破败;二是传统民居大多以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而国家现在对木材的砍伐使用有限制,建筑材料转化后还能否保持传统建筑的文化特点,值得深思;三是西方文化的冲击,城市地标性建筑基本都是西式的,出现了一味追求“洋、大、怪”的现象,这种价值观也影响到乡村。
目前,我国对乡村区域土地用途的管制采取静态方式,这对乡村旅游的用地形成一定障碍,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开发。以北京为例,由于缺乏整体规划指引及投资盈利模式,只有爨底下村、灵水村等村落的旅游开发进展较好。此外,由于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很多传统村落原有的水流逐步消失甚至出现缺水现象,致使原本优美的山水景致不复存在。
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一些古村落基本没有发展旅游业的配套设施。来自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一份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51个古村落中,需要提升旅游住宿设施的村落有36个,需要提升餐饮设施的村落有30个,需要提升旅游环境设施的村落有33个。配套设施的缺乏大大增加了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成本。
以发展带动保护
面对古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开发现状,中央财政计划用3年时间集中投入超过100亿元来推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落实。继2014年面向第一批共计327个中国传统村落的16.8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后,被列入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273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日前也已正式公布。“这是重磅利好,说明建设美丽乡村已深入人心。国家拨付经费、梳理传统村落名录、盘清和抢救传统村落家底、记录传统村落的多样性原生态信息等举措对保护传统村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广东省社科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告诉本报记者。“不过,就中国传统村落眼前面临的各类复杂问题而言,落到每个村平均约300万元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仅够用于改善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对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不在于一朝一夕,而应更多考虑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我认为,发展旅游业可以带动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国际旅游学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主任吴必虎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
吴必虎认为,对于中国传统村落而言,依托一定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环境而存在也是历史不断演变的结果,反映的是时代变迁的痕迹,因此必须将保护古村落与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既然是时代变迁的产物,那么中国的传统村落就应该是动态发展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仿造复制的。所以,发展乡村旅游无疑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动力。
清华大学建筑学教授罗德胤赞同吴必虎的观点。他认为,如果不能发展旅游基础设施,那么中国的很多村落将没有未来。“在目前这一阶段,要让一个古村落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存活下来,发展旅游业是最有效和最简单的方式。”
然而在很多村庄,居民们并不认为他们这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有何值得赞美的地方。对此,罗德胤认为,旅游业应将外面的人带到古老村落中来,并且为他们与村民的接触创造机会,这将有助于改变村民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从希望拆掉老房子到希望保护它们。
留住乡愁是保护关键
虽说发展旅游业可以带动传统村落保护,但实际操作起来较为复杂,如何才能有效地实现保护目标?“最大的保护就是将其价值挖掘、利用起来,实现产业对接,找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点。”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周久财建议,在寻找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旅游的平衡点时,要实现3种力量的整合,即将文化创意、市场运作与政策配套资源结合在一起。
据庄伟光介绍,我国的古村落开发尤其是旅游开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晋中地区的博物馆式,如乔家大院、王家大院;二是江西婺源的多样式保护,即对建筑与村落进行多种形式的保护;三是丽江古城与新城交相辉映的模式。现在,有不少房地产商打着旅游的旗号开发项目,其中的一部分项目对古村落造成了破坏。因此,要想保护古村落,就应该从源头做好规划监管,同时引入专家团队进行把关。
北京工商大学旅游与营销系副教授张运来表示,留住乡愁是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关键。首先,要尊重传统村落的布局,将旅游服务设施设立在古村落外围;二是不在古村落附近盖高层建筑,以保护景观的视野;更重要的是,科学修缮文物古迹。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李明德认为,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应保持形态传统化、功能现代化理念,提倡既保护又使用,让传统文化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