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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变“退退退”的另一面
作者:晏扬



  “无理由退货”犹如撬动消费需求的杠杆,刺激人们消费欲望的催化剂,既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利于扩大内需、提振经济。

■晏扬

  “双11”过去了10多天,随着所购商品陆续到货,不少人又开启了“退货模式”。退货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因为“货不对板”,有的因为“价格高了”,有的因为“冲动惹祸”。韵达快递公司有关人士称,“双11”后每天退货的人数增加了四五倍,快递员三头六臂都忙不过来。(据11月23日《广州日报》报道)

  “双11”时买买买,“双11”后退退退,这已成为每年“双11”期间的例行节目。退货理由五花八门,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来自广东顺德的朱小姐,“双11”购买的东西90%都退了货。

  有人因此说,“买买买”变“退退退”,刺破了电子商务表面繁荣的泡沫,今年“双11”全网销售额说是达到1200多亿元,不知道最终真正的销售额又是多少?还有人说,从“抢购潮”到“退货潮”,说明很多消费者盲目冲动消费,值得反思。还有人为“快递小哥”抱不平,说这“一买一退”无端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让他们忙得焦头烂额。

  但只要换一个角度就会发现,“买买买”变“退退退”并不是坏事。表面上看,先有“买买买”后有“退退退”,其实恰恰相反,因为可以无条件退货,所以很多人才冲动乃至疯狂地下单。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使得消费者在下单时少了很多后顾之忧。

  反之,如果没有“退退退”作为保障,就不会有“买买买”的疯狂,加上网购只见图片不见实物,消费者出手会更加谨慎。如此,不仅“双11”火爆不起来,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举步维艰。可见,“无理由退货”犹如撬动消费需求的杠杆,刺激人们消费欲望的催化剂,既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利于扩大内需、提振经济。毕竟,多数消费者只是退掉了少部分,1200多亿元的销售额哪怕遭遇大量退货,也仍是一个可观的数字。

  另外,“买买买”变“退退退”可以倒逼电商规范经营、诚信经营,那种“以次充好”的模式将逐渐在电商平台失去立足之地。

  至于有人同情 “快递小哥”辛苦,他们工作量增加是实情,但也正是挣钱的好机会。若问快递员,是宁愿轻松些少赚点,还是宁愿辛苦点多赚些,想必他们会选择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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