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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准生证》要挟新人做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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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婚检室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将强制婚前检查改为自愿婚检。日前,吉林省通榆县部分居民反映,他们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遭遇婚检捆绑《准生证》的情况,另外,婚检采血程序不规范,卫生环境较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采血自行送检遭质疑
  通榆县部分居民向记者反映,准备结婚的新人到通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时,被告知要先到婚检室采血。令人不解的是,婚检室的一位女工作人员采血后,并不留下血样,而是让当事人自行将血样送到通榆县妇幼保健院化验,并称如果血样有问题就通知当事人,没问题就不通知。
  有的居民还反映,该婚姻登记处的婚检室,为了动员新人参加婚检,还以不参加婚检就不能办理《准生证》为由,变相强制婚检。“女工作人员是否有医疗资质?自行送检途中,会不会因保管不当或接触外界因素对血样造成污染?检验的结果是否准确?”针对结婚登记遇到的问题,一位居民表示,国家已经取消强制婚检十多年了,婚检不应该捆绑《准生证》。婚检虽然免费,但婚姻登记处的婚检室设备简陋,卫生环境不好,采血、送检程序不合理,让人心里没底。
婚检捆绑《准生证》
  近日,记者来到通榆县民政局二楼的婚姻登记处。此时,正有一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窗口前,一名女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婚检室是通榆县妇幼保健院设立的,可以进行婚检采血。10时15分,在婚检室内,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女工作人员(自称姓耿,医生)正忙着填写与婚检有关的表格。记者注意到,靠近门口的位置,有一个未经任何防护的手推车,上面露天放着采血用的一次性针具和很多盛血用的管子。
  这位姓耿的医生称,婚检是免费的,结婚的新人要先填写一个表格,采血后自己送到通榆县妇幼保健院去检验,另外,在通榆县妇幼保健院还可以做常规的免费检查,主要项目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胸部透视、尿常规、男女双方病史询问等)。记者询问不参加婚检行不行。耿医生表示,不参加也可以,但拿不到《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这个证明,计生部门不给办理《准生证》。
  为了求证耿医生的说法,当天10时50分,记者来到通榆县妇幼保健院。在婚检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称,婚检免费,为了优生优育,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参加的好,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办理不了《准生证》。
  随后,通榆县瞻榆镇负责计生工作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新人,在准备生育前可以办理《准生证》。记者询问是否需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工作人员说:“正常情况下是这样要求的,除了婚检外,还要有优生监测,这两项都是免费的,在县妇幼保健院进行。”
婚检采取自愿方式
  针对通榆县部分居民反映的情况,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副研究员宗守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榆县民政局、计生局涉嫌违规。婚检室的医生采血后,让当事人自己拿着血样到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检验,不仅违反相关规定,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婚检应该到正规的医院或当地妇幼保健院进行,当事人自行送血样应该立即叫停。另外,婚检和《准生证》没有任何关系,不能捆绑在一起。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妇幼健康服务处处长胡淑平表示,婚检捆绑《准生证》违规,新《婚姻管理条例》规定婚检不作强制要求,采取个人自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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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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