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发施行10年来,江苏扬州市工商局坚持打管并重、惩防并举,通过建立健全“三项机制”,构建起打传防控网,全市直销业经营逐步平稳有序,非法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两个条例颁布实施10年来,扬州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37件,案值3.5亿元,罚没金额37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录入全国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传销人员700多人次;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6件,罚没金额300多万元。
一是建立效能协作机制,保障打传机构高效运转。10年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并强化了与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市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的协作,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确”的打传工作网络,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治理效能。针对传统拉人头式传销向拉人头与网络化、分散化等相结合的特点,全市工商、公安等部门每年度都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做出相应的部署安排,集中力量加强对打着“民间互助理财”“1040工程”“区域代理”“投资增值”等幌子,从事非法传销行为的排查、监控与打击。
二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保障打传行动精准到位。在苏鲁豫皖打传协作机制、苏浙沪执法协作机制的平台之下,全市建立了工商(市场监管)、公安、综治办等部门参与的横向协作网络,并签订了市级《打传协作协议》,就共同排查涉传线索、查处涉传案件、处置涉传群访、共享涉传信息,形成了“线索及时排查、行动积极配合、打击迅速有力”的联动执法机制。10年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12315举报热线、来信来访、日常巡查监管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收集涉传线索,指导属地执法机构开展调查。仅去年以来,全市工商、公安就联合查处传销案件5件,刑拘6人,捣毁传销窝点3处,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105人。
三是建立防控宣传机制,保障传销长效治理。在传销打击治理过程中,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更加注重惩防体系建设,明确了市工商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三级传销防控责任和宣传责任,各级均明确了打传工作联络员、打传工作岗区责任人,对重点社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强关注与防控,推进了防传、控传和宣传的常态化。每年坚持开展“禁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的主题禁传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海报、展板等形式,宣传禁传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编印了三类1万册打传宣传漫画绘本,用生动、鲜活的形式宣传禁传;完善涉传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布非法传销案例,及时通过媒体、社区公告栏、部门网站等发布打传警示,引入社区、媒体、自愿者,以及第三方监督团队,加强对传销的共同防控。 (扬工)